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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篇 受對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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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六十八篇 受對付(二) (4) 在伯特利的夢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雅各一生中非常關鍵的轉變-他在伯特利的夢。(創二八10~22。)雖然我們都很熟悉雅各的夢,但我懷疑我們是否知道這夢真實的意義。我們若要知道這夢的意義,就必須領會他為甚麼作這夢,他在甚麼地方,甚麼時候作這夢。為甚麼他和父母同在家中時不作這夢?一旦我們找到這問題的答案,就會知道這夢對我們眾人的意義。 (a) 在孤單的旅途中飄流 雅各在孤單的旅途中飄流時,作了這夢。(創二八10。)他原本生在非常好的家庭裏,有美好的父親、慈愛的母親和一個有趣的哥哥。在創立世界以前,神揀選並豫定他得長子的名分。在雅各的故事中,我們看見神的心意和人的願望。神要雅各作長子,雅各也想作長子,不肯作老二。因此,雅各的願望與神的心意一致。這指明我們若有一個與神心意一致的願望,那個願望必定是起源於神,而不是起源於我們自己。神要給我們長子名分,我們也想作長子。這個願望並沒有錯,是絕對正確的。但我們必須學習不用天然的才能和天然的力量,來完成神的心意,並滿足我們的願望。我們天然的力量和才能帶來問題。 把創世記配著整本聖經來讀,我們看見神要把長子名分給雅各,雅各也想要得著這名分。但雅各天然的力量必須受對付。因此神的主宰使他成為老二。雖然神已經揀選他作長子,但神使他生為老二,叫雅各知道他天然的人毫無價值,必須被除去。神要給我們長子名分,但我們天然的人沒有資格得這名分,我們需要被變化。因著神知道雅各需要變化,所以叫他成為老二,而不是老大。沒有這樣主宰的安排,雅各天然的人和天然的力量絕不會被暴露。神若叫雅各生在以掃之先,雅各會自以為非常屬靈。他不會掙扎,因為他已經是長子。然而神知道雅各裏面所存的,神使以掃先生,好讓雅各天然的人暴露出來。甚至雅各還在母腹裏,就爭著先出來。這是神的安排。 我們所遭遇的一切都是按著神的安排。不要自以為太渺小,不配這樣主宰的安排。神對我們有一個目的-給我們長子名分。因著我們天然的人沒有資格得這名分,神必須變化我們。祂不是僅僅藉著創造的手,乃是藉著只有經過一生的遭遇纔能完成的漫長過程,來變化我們。我們看過,祂用以撒、利百加和以掃來對付雅各。雖然這三人從未召開會議,商量如何對付雅各,然而他們卻為著這目的合作得很好,因為每一件事都在神主宰的手下。神安排以掃先生出來,也使以掃身體強壯,卻不精於思考。以掃雖不

第六十七篇 受對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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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六十七篇 受對付(一) 創世記包括九位偉大人物的傳記:亞當、亞伯、以挪士、以諾、挪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以及約瑟。最長的記載是雅各的生平,幾乎佔了全書的一半。為甚麼創世記用這麼長的篇幅記述這個人?你若細讀創世記,會看見雅各的記載不像亞伯拉罕的記載,其中包含許多細節。以諾的傳記不及半章長,以挪士的傳記只佔了幾節。挪亞雖然是個重要人物,然而創世記沒有給他多少篇幅。雅各的記載這樣長,原因是在生命的經歷上,沒有一件事像變化需要這麼長的時間。我們在瞬間蒙召,即刻得救,不到一分鐘就蒙赦免、得重生。然而變化需要我們的一生。自從我們得救那天,我們就一直經歷變化的過程。 在亞伯拉罕身上,我們看到神的呼召和稱義。在以撒身上,我們看到一個一直享受神恩典的人。以撒似乎不要知道甚麼,也不自己作甚麼。當雅各欺騙他的時候,他知道有問題,因為他說,『聲音是雅各的聲音,手卻是以掃的手。』(創二七22。)我若是以撒,在祝福之前會花很長的時間研究。以撒懷疑究竟是不是以掃。雖然以撒認得兩個兒子的聲音,也明明聽見雅各的聲音,卻『辨不出他來。』(創二七23。)這意思是以撒不喜歡運用他的辨別力。他在喫的事上不懶惰,然而他懶於運用辨別力。在創世記中沒有多少篇幅用來記述以撒的一面。 (二) 受對付 在雅各身上,我們看不見神的呼召或稱義,也看不見恩典的享受。相反的,我們看見他怎樣受神對付。(創二五19~三二21。)甚至雅各還在母腹中,神就對付他。他一生不斷在神的對付之下。神的對付是為著要變化他。雅各生來是個抓奪者,抓腳跟的人,然而神的心意是要得著神的王子。這樣一個抓奪的人怎樣能變成神的王子?只有藉著變化。改變物質的建築容易,然而把一個抓奪的人改變成神的王子不容易。這不能一夜完成,乃需要一生之久。因著雅各代表變化的一面,所以他有這樣長的傳記。 在創世記二十五章十九至三十四節,二十七章一至四十六節以及二十八章一至五節,我們看見四個人-雅各、以掃、以撒和利百加-每一個都與別人不同。雖然雅各和以掃是雙生子,他們彼此卻完全不同。『以掃善於打獵,常在田野;雅各為人安靜,常住在帳棚裏。』(創二五27。)雅各安靜、狡猾、富有計謀;而以掃狂野、粗魯、體格強壯。當雅各和以掃在母腹中相爭時,以掃因著力大得勝了。雅各爭著要先出來,以掃似乎說,『你在作甚麼?讓我先出去。』雅各心思慧黠,以掃身體強壯。當以掃知道雅各騙了他

第六十六篇 蒙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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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六十六篇 蒙揀選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創世記裏一位最有趣的人物-雅各。創世記記載了九位偉大的人物。前五位-亞當、亞伯、以挪士、以諾和挪亞-被看作五個分開的人。雖然他們之間有一些屬靈的關係,但嚴格說來,亞當、亞伯、以挪士、以諾和挪亞,彼此之間並沒有關聯。但後四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約瑟、我們知道就生命經歷來說,他們不該被看作四個分開的個人。我們曾指出,在亞伯拉罕身上沒有揀選。在亞伯拉罕的記載中,第一項是呼召。但按照新約的啟示,對神的經歷不是開始於神的呼召,乃是開始於神的揀選。首先,神揀選我們;其次,祂豫定我們;第三,祂呼召我們。在神呼召之後,有赦罪、救贖、稱義、重生、以及神完全的救恩。在此我們能看見,在亞伯拉罕身上沒有對神經歷的開端。這開端是在雅各身上,因為在雅各身上我們看見神的揀選。然而,在雅各的記載裏我們找不到神的呼召。所以我們再一次說,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加上約瑟,不是四個分開的人,乃是一個完整生命經歷的四方面。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連同約瑟,每人代表生命經歷的一面。我們會看見,雅各代表變化過的生命,約瑟代表這變化生命掌權的一面,作王的一面。 按照新約的啟示,信徒首先是在已過的永遠裏,在創立世界以前,蒙神揀選。(弗一4。)其次,他們又按著神的揀選被豫定,這也是發生在已過的永遠裏。然後,在時間裏,神呼召我們。在神豫定之後的呼召裏,我們接受了赦罪、救贖、稱義、重生、以及完全的救恩。除了這一切之外,我們必須變化。一天過一天,我們在神變化的過程中,不僅被帶進完滿的兒子名分裏,並且有了君王職分。我們重生為神的兒子,君王的兒子;我們正在經歷神變化的過程,將來要成為君王。 在亞伯拉罕或以撒身上我們看不見君王職分,君王職分是在作為雅各一部分的約瑟身上。當雅各在埃及受到歡迎的時候,表面上法老是世界的君王,實際上真正掌權的是約瑟,不是法老。但約瑟不是代表他自己,乃是代表他父親。因此,那時的世界是由雅各藉著約瑟來治理的。 所有的聖徒都在變化的過程中,好成為君王。因此,對神正確、恰當並完整的經歷,乃是從神的揀選到我們的君王職分。揀選是在已過的永遠裏完成的,君王職分是為著將來的永遠。君王職分是我們的定命。在已過的永遠裏,神揀選、豫定了我們,要我們在將來的永遠裏作王。在亞伯拉罕身上我們既看不見已過永遠裏的揀選,也看不見將來永遠裏的君王職分。換句話說,亞伯拉罕的記載

第六十五篇 有天然弱點如亞伯拉罕,且活在天然生命裏如雅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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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六十五篇 有天然弱點如亞伯拉罕,且活在天然生命裏如雅各 在前兩篇關於以撒的信息裏,我們看過以撒是恩典的承受者,並且一生都是安息和享受。現在我們必須來看這個享受恩典的人,仍然有天然的弱點和天然的生命。這點我們很難了解。按照我們天然的宗教觀念,總以為我們若是天然的,就不能享受恩典。按照我們宗教的觀念,享受恩典是根據我們屬靈的程度。特別在我們對親友或兒女的教導和勸勉裏,我們說,我們必須良善纔能享受恩典;我們若不良善,我們就和神的恩典無分。我們都以為要享受神的恩典必須屬靈。可能我們中間沒有人想過,有分於神的恩典並不根據我們的屬靈。 以撒是個享受神恩典的模型和榜樣。整本聖經裏幾乎沒有另一個人像以撒那樣享受恩典。他終其一生不作別的,只享受神的恩典。他的一生就是享受恩典的一生。然而在以撒身上,我們看到與亞伯拉罕完全一樣的天然弱點。不僅如此,在以撒身上我們也看到雅各的天然生命。他像雅各一樣活在天然裏。雅各照他天然的喜好愛他的兒子約瑟,(創三七3~4,)在家庭裏引起了難處。約瑟的哥哥們恨他,因為父親偏愛他。以撒也偏愛以掃,因為以掃善於打獵,能獵得以撒喜歡的野味。(創二五27~28。)因此,以掃是父親的寵兒。由此我們看見,以撒和雅各就天然生命而論是一樣的。 你若說以撒沒有騙過人,我要指出,他的妻子利百加是他騙人的助手。從一面說,以撒在抓奪的事上和雅各不同,但利百加補上了這缺口。每個妻子都是她丈夫的一部分。她是她丈夫的補全和完全。若沒有利百加,以撒可能還不會是騙人的老手。但有了利百加,他的確變得和雅各一樣。雅各從他那抓奪的母親學得如何抓奪。他那抓奪的母親是他父親以撒抓奪這面的補全。所以在以撒身上,我們看見雅各天然的生命。 以撒是一個享受恩典的人。照我們天然的觀念,一個有天然弱點,且活在天然生命裏的人,絕不能享受神的恩典。這是我們的觀念,這不是神的話。在聖經裏,我們看不到以撒很屬靈。他是一個仍有天然弱點,仍活在天然生命裏的人。那麼為甚麼他這樣享受神的恩典?只因神已這樣命定。對我們基督徒來說,有神命定的一面。我們已經指出,享受神的恩典是我們的定命,這種定命遠在創立世界以前就已豫定了。不要以為你若屬靈,就有特權享受神的恩典;你若不屬靈,就不能享受祂的恩典。這是宗教觀念,聖經並沒有這樣教訓。有人聽說享受恩典不根據屬靈,也許會說,『我們享受神的恩典若不需要屬靈,那麼就讓我們不屬

第六十四篇 安息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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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六十四篇 安息與享受 我們感謝主,祂在舊約裏給了我們一幅美妙清楚的生命經歷的圖畫。在新約裏有生命經歷的啟示,但沒有像舊約裏那樣清楚的圖畫。我們都熟悉一句俗語說:一幅圖畫勝過千言萬語。雖然我們多年來研究新約所啟示的生命經歷,但僅憑新約的話還不能確定。我們還需要舊約的圖畫。因著主的憐憫,多年來我們已看見舊約裏所有的故事,乃是描述生命經歷的各方面。我在裏面深處覺得,主已給我們看見完全的圖畫,使我們能明白牠真正的意義。 我們已經指出,每個基督徒的生命經歷都有三方面-亞伯拉罕的一面,以撒的一面和雅各的一面。我們若沒有這種清楚的眼光,就要把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看作三個分開的個人。然而當我們接受啟示,並在新約的光中領會這事之後,就知道這三個人不是分開的個人,乃是一個完整的人在生命經歷上的三方面。有的人很難相信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代表一個完整人的三方面,他們會說,『你怎麼能說亞伯拉罕不是一個完整的人?亞伯拉罕就是亞伯拉罕,以撒就是以撒,雅各就是雅各。』你若不信這三人是一個人完整經歷的三方面,我就要問你這個問題:你能在亞伯拉罕身上看到神的揀選麼?我們對神的第一個經歷就是神在創立世界之前所作的揀選,選擇。在新約裏我們清楚看見這點,(弗一4,)但在亞伯拉罕的經歷中我們卻看不到。所以就神的揀選而論,亞伯拉罕需要別人使他完全。在亞伯拉罕的生平中看不到的揀選,乃是啟示在雅各的生平中。除了蒙揀選之外,我們基督徒也是蒙召的。在以撒身上我們既看不到揀選,也看不到呼召。因此以撒本身並不完整。以撒的蒙召是在亞伯拉罕身上,正如亞伯拉罕的蒙揀選是在雅各身上。藉這兩個例子,我們都該確信,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乃是描述一個完整的人在生命經歷上的三方面。就一面說,我們都是亞伯拉罕,因我們都已蒙召,學習憑著相信神而活,並活在與神的交通裏。又因我們也已被擺在恩典的地位中,我們也就是以撒;在以後的信息裏我們要看見,我們也是雅各。 以撒的一面揭示了恩典的事。我們不僅蒙召,學習憑著相信神而活,並且活在與神的交通裏;我們也天天享受屬神的事物。我們在基督徒生活中若沒有甚麼享受,我們就無法過基督徒的生活。我們會非常可憐。讚美主,我們不僅有亞伯拉罕的一面,也有以撒的一面,就是恩典的一面。恩典的意思就是享受神。恩典就是神自己在我們靈裏成為我們的享受。許多時候我們有難處,這些難處攪擾我們的心思和情感。然而當我們在心思和

第六十三篇 承受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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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六十三篇 承受恩典 在前幾篇信息中我們曾指出,按照生命的經歷,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是一個完整人的三部分,我們不該把他們當作三個分開的個人。我們若認識創世記中的生命,就會看見在神眼中,這三人在生命的經歷上是一個完整的單位。 c 第二方面-以撒的經歷 (一) 承受恩典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蒙召者第二面的經歷-以撒的經歷。(創二一1~二八9,三五28~29。)基督徒不容易明白以撒的經歷。相反的,亞伯拉罕三個主要方面的經歷-蒙神呼召,憑著相信神而活,並活在與神的交通裏,卻很容易明白。但關於以撒我們要說甚麼?從創世記二十一到二十八章,我們讀到以撒生平的記載,我們看見了生命經歷的那一面?我們沒有看到他蒙召,憑著相信神而活,或活在與神的交通裏。按照創世記,我們看見以撒如何出生,娶妻,生了兩個兒子,然而,很難說我們在他的記載裏找著甚麼生命的經歷。 以撒生平的記載,含示恩典的經歷。以撒所經歷的是承受神的恩典。神的恩典在舊約裏不像在新約裏那樣完滿的啟示出來,因為恩典實際上是藉著耶穌基督來的。(約一17。)基督來了,恩典纔完滿透徹的啟示出來,新約裏也一再使用『恩典』這辭。新約甚至結束於恩典:『願主耶穌的恩與眾聖徒同在。阿們。』(啟二二21。)聖經在舊約中開始於『起初神創造諸天與地,』在新約中結束於『願主耶穌的恩與眾聖徒同在。』雖然創世記中關於以撒的記載沒有恩典這辭,但這樣的東西卻含示在其中。這是許多人不容易明白聖經的原因。在聖經裏,可能有某一樣東西,但沒有名詞來描述。雖然以撒的經歷記載在創世記裏,但很難指明他所有的經歷是恩典的經歷。 按照新約的啟示,就生命的經歷而言,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不該看作三個分開的個人,應當看作一個完整人生命經歷的各方面。亞伯拉罕代表蒙召,憑相信神而活、活在與神交通裏的一面。以撒代表承受恩典,享受恩典產業的一面。雅各代表蒙揀選,受神對付,變化成為神王子的一面。在生命的經歷上,有享受-享受恩典-的一面。我們多數人聽過一些信息說,基督徒的生活該是受苦的生活,背十字架並且在禱告裏歎息的生活。你有沒有聽過一些信息告訴你說,今天不是享受的時候,乃是受苦和背十字架的時候,我們的享受要在主回來的時候纔開始?我不是說這不對,但我要說,這不過是基督徒生活的一面。還有另外一面-享受的一面。 就聖經和經歷的意義說,恩典的意思就是享受。恩典就是在我們基督徒生活

第六十二篇 生命沒有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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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六十二篇 生命沒有成熟 聖經是一本完整的啟示,這啟示的內容是神永遠的目的。我們曾多次指出,神永遠的目的是要將祂自己作到一個團體的人裏面,使祂在宇宙中得著團體的彰顯。我們若要正確領會聖經任何一部分,都必須記住這件事。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創世記二十五章。許多年前,我不喜歡這章的前一段。但聖經裏既沒有廢話,這章的前一段必定很有意義。我們若不把聖經啟示的目的擺在面前,就無法看見創世記二十五章這段話的意義。靠著主的憐憫,祂已經給我們看見這段話的深奧。 創世記和羅馬書都清楚的告訴我們,亞伯拉罕生以撒的時候已經非常老邁。羅馬四章十九節說,亞伯拉罕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但在以撒出生四十年以後,亞伯拉罕又娶了妻,(創二五1,)當他一百四十歲的時候,還生了六個兒子。(創二五2。)我們怎能解釋這事?他在一百歲時若是已經老邁如同已死,到一百四十歲再娶時,一定更像死人了。在二十三章撒拉死了,並且埋葬了,在二十四章亞伯拉罕為以撒娶妻,在二十五章他自已又娶了妻。這是甚麼意思? 創世記二十五章也包含雅各和以掃出生的記載。為甚麼聖經把這樣美妙的事,和亞伯拉罕的妾所生六個兒子的名字記載在同一章?亞伯拉罕六個兒子的記載是消極的,雅各和以掃出生的記載卻是積極的。如果你寫這一章,你會把這兩段記載放在一起麼?我們沒有一個人會這樣寫。然而按著聖靈的默示,這事必定非常有意義。 (五) 生命沒有成熟 我們若思想這些事,在我們靈裏深處會領悟,聖靈在這一章的用意,是要顯示亞伯拉罕還不是生命成熟的人。他肉身的生命雖然老邁,屬靈的生命卻還沒有成熟。 我們看過,神的目的是要將祂自己作到一個團體的人裏面,使祂能得著團體的彰顯。為著完成這目的,神創造了諸天、地、以及那有靈作接受器官的人。(亞十二1。)這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為要彰顯祂,並有祂的管治權,以代表祂來掌權。在創世記三章,我們看見撒但把他自己注射到人裏面,人就墮落了。從創世記三章到十一章,人至少有四次墮落。第四次墮落以後,神來呼召亞伯拉罕脫離墮落的族類,並設立他作蒙召族類的父。神使亞伯拉罕成為蒙召族類的父,用意是要把祂自己作到這個族類裏面,以達成祂的目的。神雖然沒有機會把祂自己作到受造族類,就是亞當族類裏面,但現在祂有機會把祂自己作到蒙召族類,就是亞伯拉罕族類裏面。從創世記十一章下半到二十五章上半的記載,顯示神在亞伯拉罕這人身上作了多少工

第六十一篇 以撒的婚姻-基督娶召會的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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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六十一篇 以撒的婚姻-基督娶召會的豫表 聖經是一本由神聖觀念所構成神聖的書。因此,聖經包含許多奇妙的記載,創世記二十四章是其中之一。這一章不但揭示與神是一的生活,也含示比為人生活更深奧的事。這就是人的心思很難探測聖經之深奧的原因。創世記二十四章表面是記載為人的生活,深處卻存著神聖的事物。觀看表面很容易,探究深處卻不容易。 (b) 基督娶召會的豫表 在創世記二十四章,我們看見一個豫表基督娶召會的婚姻。在新約裏我們找不到一節說,這婚姻是基督娶召會的豫表。然而,新約清楚的啟示,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豫表基督是亞伯拉罕獨一的後裔。(加三16。)基於以撒是基督的豫表這事實,我們可以推斷,以撒的婚姻豫表基督的婚姻。 因為聖經是由神聖觀念所構成神聖的書,我們能在聖經多處的記載裏看到這些觀念。例如,我們都熟悉約瑟的故事。雖然新約裏沒有一句話說,約瑟是基督的豫表,但任何聖經讀者都能看出,約瑟的故事與基督的故事極為相似。有些聖經教師說,除非新約中指明經文中某件事是某些屬靈事物的比喻或豫表,我們就不該將其寓意化。但我們不應堅持這點,因為新約雖沒有說約瑟是基督的豫表,但每個聖經教師都承認,約瑟是基督絕佳的豫表。當我們讀約瑟的故事時,我們看到那是描述基督的生平。約瑟生平中的許多事件,與基督生平中的事件相似,就如他的被賣與基督的被賣相似。同樣的原則,因為以撒豫表基督,以撒的婚姻與基督的婚姻相似,所以我們可以說,創世記二十四章所記載的婚姻,是基督婚姻的豫表。 創世記二十四章有四個主要人物:父親、兒子、僕人和新婦。這是很有意義的。當我們來到新約,就看見三一神共同作工,要為子得著一個新婦。新約的主題是甚麼?你若說新約的主題是耶穌作我們的救主,我要說很好,但這不彀包羅一切。新約的主題乃是三一神-父、子、靈-共同作工,要為子得著新婦。父定計畫,靈完成父的計畫,子享受父所計畫並靈所完成的。新婦是誰?新婦是一部分的人類,他們與子結合,成為祂的配偶。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說到父、子、靈。我們在行傳和書信中看見,靈如何照著父的計畫作工,要為子得著新婦。我們在新約的末了啟示錄中,看見了新婦。啟示錄十九章七節說,『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豫備好了。』最終,整個新耶路撒冷這個城婦,要成為新婦。(啟二一2,9~10。)『城婦』這樣的辭聽起來很奇特,但用起來並沒有甚麼不對,因為新耶路撒冷是女性,是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