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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篇 警告(含示恩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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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二十四篇 警告(含示恩典)(一) 讀經: 申命記二十七章。 我們已經看完了申命記中關於律法重申的部分,(申四44~二六19,)現在要來看新的一段,(申二七1~二八68,)這段是論到警告的事,也說到咒詛和祝福。 壹 摩西和以色列的眾長老吩咐百姓,要遵守他那日所吩咐的一切誡命 在二十七章一至二十六節,摩西和以色列的眾長老吩咐百姓,要遵守他那日所吩咐的一切誡命。那日就是重申律法的日子。 一 百姓要在以巴路山立起幾塊大石頭,墁上石灰,把這律法的一切話寫在石頭上 以色列人過約但河,到了神所賜給他們的地,要在以巴路山立起幾塊大石頭。(申二七2上,4。)這些未經人手作工的天然石頭,表徵永不改變。石頭要墁上石灰,(申二七2下,)百姓要將『這律法的一切話』清楚的寫在石頭上。(申二七3,8。)我相信這些話是指十誡。 二 要為耶和華他們的神築一座石壇,在壇上要將燔祭獻給神,又要獻平安祭,且在那裏喫,在耶和華面前歡樂 以色列人要在神所賜的地上,為耶和華他們的神,用沒有鑿過的石頭築一座石壇。(申二七5~6上。)摩西在將要宣佈祝福和咒詛的時候,囑咐百姓築壇,這是很有意義的。這壇含示恩典。百姓在顧到祝福或咒詛之前,先築了一座壇。築壇是大事,因為人墮落後,我們與神之間首先需要的,乃是一座壇,就是基督的十字架。我們感謝神,在祂以祝福或咒詛對付我們以前,已經藉著基督十字架上的救贖完成了救恩。讚美主,壇已經築好了! 在表徵基督十字架的祭壇上,以色列人要將燔祭(基督)獻給神。(申二七6下。)百姓又要獻平安祭(基督),且在那裏喫,在耶和華他們的神面前歡樂。(申二七7。)基督在十字架上將自己當作燔祭獻給神,使神滿足。祂也為我們將自己當作平安祭獻給神,使我們能得著滿足。現今在神的面前,我們能享受基督這平安祭,使我們能與神有交通。 六、七節的燔祭和平安祭指明凡要遵守神誡命的人,必須將自己當作燔祭獻給神,使神滿足,好叫他能獻平安祭給神,使他在交通中與神一同享受。這就是說,我們若想要在神面前作甚麼,首先必須將基督獻給神作燔祭,給神滿足。接著,主要的為了自己的需要和滿足,我們也要獻上基督作平安祭。這樣,我們就要在神聖的交通中與神一同享受。 三 以色列人成為耶和華他們神的子民,要聽祂的話,遵行祂的誡命、律例 摩西和祭司利未人告訴以色列眾人,從那日起他們成為耶和華他們神的子民了...

第二十三篇 律法的重申(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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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二十三篇 律法的重申(十六) 讀經:   申命記二十三章九至十四節,十七至十八節,二十四至二十五節,二十四章五節,八至九節,二十五章十七至十九節,二十六章十六至十九節。 本篇是論到律法重申的末篇,我們要再說一點一般的律例和典章。 十八 關於保持營地潔淨 申命記二十三章九至十四節說到保持營地的潔淨。以色列人紮營前去攻打仇敵的時候,要避開各樣的髒物,特別是身體的排泄物。(申二三9~13。)因為耶和華他們的神在他們營中行走,要救護他們,將仇敵交給他們,所以他們的營地要聖別。(申二三14。)這指明今天在召會這為神爭戰的營中,凡事都必須潔淨。 營乃是為著爭戰而形成軍隊的一群人。營若不潔淨且無秩序,軍隊怎能爭戰?軍隊能否爭戰,在於軍隊裏的人怎樣照顧營地。一個潔淨、有秩序的營,顯示那是一支強而訓練有素的軍隊。今天我們乃是神的軍隊,必須保持營地潔淨、秩序良好。這是對我們的訓練與紀律,使我們能爭戰。 十九 關於妓女和孌童 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孌童。(申二三17。)娼妓所得的錢,或孌童所得的價,不可帶入耶和華的殿還願,因為這兩樣都是耶和華所憎惡的。(申二三18。)這裏的孌童一辭,是指男妓或同性戀者。 二十 關於鄰舍的出產 以色列人進了鄰舍的葡萄園,可以隨意喫葡萄,只是不可裝在器皿中。(申二三24。)他們若把葡萄裝在器皿中,就是貪心。同樣的,他們進了鄰舍站著的禾稼,可以用手摘穗子,只是不可用鐮刀割取禾稼。(申二三25。)割取禾稼也顯示他們是貪心的。這些經節指明我們只可顧到需要,但不該貪心。我們對各樣事物的尋求,都要學習有節制。 二一 關於新娶妻的人 二十四章五節說到新娶妻的人。人若新娶妻,不可隨軍出征,也不可託他辦理公事。他可以免役在家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子歡樂。這裏所顯示的關切,非常有人性。 神喜歡看見男女有婚姻的結合,好生育後代。婚姻是為著人纇的生存和繁殖。所以,我們必須尊重婚姻,不能加以破壞婚姻。神鼓勵我們結婚,任何可能破壞婚姻的,都是神所恨惡的。   神樂於看到青年人在婚姻中結合,更樂於見到他們生育。神創造人之後,立即囑咐人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創一28。)就是要以人類充滿地面。這指明我們需要按照神目的,並為著神的目的,正確的結婚。神設立婚姻的的目的,是要用我們維持人類在地上的生存。甚至在今天這世代的末了...

第二十二篇 律法的重申(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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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二十二篇 律法的重申(十五) 讀經: 申命記二十二章一至十二節,二十五章四節,二十三章一至八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一般的律例和典章中,關於顧到別人的權益,關於任何種的攙雜,關於寬待生產的動物,以及關於失去入耶和華之會的權利等部分。 十四 關於顧到別人權益的話 二十二章一至四節、八節,是關於顧到別人的權益。 1 以色列人若看見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不顧,總要把牠牽回交給他的弟兄 以色列人若看見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不顧,總要把牠牽回交給他的弟兄。(申二二1。) 二十二章一節的『弟兄』一辭,指明在神眼中,所有的以色列人都是一個家庭裏面的成員。整個國家乃是一個大家庭。迷路的牛或羊不僅是屬於另一個人的,更是一位弟兄的牲畜。把這樣一隻迷路的牛或羊牽回給弟兄,就是顧到弟兄的權益。今天在我們中間,應當實行顧到弟兄姊妹的權益。 2 他的弟兄若是離他很遠,或是不認識的,就要牽到自己家裏,等他弟兄來尋找就還他 他的弟兄若是離他很遠,或是不認識的,就要牽到自己家裏,等他弟兄來尋找;(申二二2上,)然後就要還給他。(申二二2下。) 3 弟兄無論失落甚麼,或是驢,或是衣服,都不可不顧 『你的弟兄無論失落甚麼,或是驢,或是衣服,你若看見了,都要這樣行,不可不顧。』(申二二3。)這指明以色列人看到弟兄失落的任何東西,都要為弟兄加以照顧。 4 弟兄的驢或牛跌例在路上,不可不顧    以色列人若看見弟兄的驢或牛跌倒在路上,不可不顧,總要幫他拉起來。(申二二4。)在這樣的事例中,牲畜的主人在場,但他需要人幫他把驢或牛拉起來。 5 以色列人若建造新屋,要屋頂四圍安低牆 以色列人若建造新屋,要在屋頂四圍安低牆,免得有人從房上掉下來,流血的罪就歸於他的屋子。(申二二8。)當時以色列人的屋頂是平的。屋頂四圍的低牆可以保護人不至從屋頂摔落。 十四 關於任何種的攙雜 申命記二十二章五節,九至十二節,是關於任何種的攙雜。 1 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女子的衣服  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女子的衣服。(申二二5上。)凡這樣行的人,都是耶和華他們的神所憎惡的。(申二二8下。)弟兄姊妹的儀表應當清楚的區分出男女之別。 2 以色列人不可把兩樣種子種在他的葡萄園裏 『不可把兩樣種子種在你的葡萄園裏,免得全部的收成,就是你...

第二十一篇 律法的重申(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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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二十一篇 律法的重申(十四) 讀經: 申命記二十章一至二十節,二十一章十至十七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三件事:以色列人出去與仇敵爭戰,(申二十1~20,)在被擄的人中,娶美貌的女子為妻,(申二一10~14,)以及長子的名分。(申二一15~17。) 十一 關於以色列人出去與仇敵爭戰 申命記二十章一至二十節是關於以色列人出去與仇敵爭戰。今天我們也在爭戰。在這場爭戰中,我們乃是為基督而戰,也是為住留在基督裏而戰。美地是基督的豫表。我們若要住在作我們美地的基督裏,就需要爭戰。 1 不要怕馬匹、車輛、比他們多的人民 當以色列人看見馬匹、車輛、比他們多的人民時,他們不要怕,因為耶和華他們的神與他們同在。(申二十1。)他們可以確信,只要神與他們同在,他們就會得勝。 2 祭司對百姓說話 神的百姓要作戰的時候,祭司要前來對他們說話。他要說:『以色列人阿,你們當聽,你們今日將要與仇敵爭戰。不要膽怯,不要懼怕慌張,也不要因他們驚恐。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與你們同去,要為你們與仇敵爭戰,拯救你們。』(申二十3~4。)因著大能者與他們一同爭戰,他們就可以安心。 3 官長要告訴百姓 五至七節,說到官長首次對百姓說話。這樣的說話,指明神沒有強迫以色列人去爭戰。若有人建造房屋,尚未奉獻,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奉獻。』(申二十5。)若有人栽種葡萄園,尚未享用,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享用。』(申二十6。)若有人與女子訂了婚,尚未迎娶,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迎娶。』(申二十7。)這些有新屋、葡萄園、或訂了婚的,可以回家去享受生命。 4 官長進一步對百姓說話 按照八節,官長進一步告訴百姓說,『有誰懼怕膽怯麼?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弟兄的心消化,像他一樣。』若有這樣的人在,會影響別人,引起他們害怕。沒有他,軍隊會更剛強,士氣會更高昂。基甸軍隊的組成說明了這點。(士七3。) 5 官長指派軍長 官長對百姓講完了,就當指派軍長。(申二十9。)這指明一切都是按良好的秩序和順序完成的。 6 百姓臨近城要攻打的時候,要對那城宣告和平 百姓臨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時候,要對那城宣告和平。那城若以和平的話回答以色列人,給他們開了城,城裏所有的人都要作勞工服事他們。(申二十11。)不然,以色列人就要圍困那城。(申二十12。) 7 以色列人把...

第二十篇 律法的重申(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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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二十篇 律法的重申(十三) 讀經: 申命記十八章一至八節,十四章二十七節,十八章九至二十二節,十九章一至十四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進一步看一般律例和典章之重申的六方面。 五 關於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的供應 申命記十八章一至八節說到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的供應。祭司是在祭司事奉裏,利未人是祭司的僕人。祭司直接在神面前事奉神,利未人與祭司合作,藉著照管各樣實際的事務來服事祭司。 1 在以色列人中無分無業 祭司利未人和利未人在以色列人中無分無業。(申十八1上,2上。)他們的生活依賴神的信實。神在祂的信實裏,藉著那些將神賜他們之物忠信獻上的以色列人,來照顧祭司利未人和利未人。 2 要喫獻給耶和華的火祭,用祂的產業 祭司和利未人要喫獻給耶和華的火祭,用祂的產業。(申十八1下。)神的產業由以色列人所獻給神的十分之一所組成。這十分之一的某些部分要給祭司喫。因此,祭司是靠神的子民所獻給神的十分之一生活的。 3 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 耶和華要作祭司和利未人的產業,正如祂所應許他們的。(申十八2下。)他們除神以外,別無產業。 4 祭司的分       祭司的分包括祭牲的前腿、兩腮、脾胃,以及以色列所獻的初熟之物。(申十八3~5,民十八8~19。)祭司喫神的食物,他們在神面前,並與神同喫這食物。這是何等的祝福!與我們國家的元首同喫,當然是榮耀的;但與神同喫,榮耀就更大了。當我們與神同喫的時候,有時祂會鼓勵我們多喫,然後我們會向祂獻上感謝。我們享受神這樣的地步是可能的。這享受是極親切的祝福。 5 給利未人的分 給利未人的分乃是以色列人所獻十分之一的全部。(申十八6~8,民十八21~24。)以色列人的十分之一不是直接獻給神,乃是直接給利未人。十分之一歸給利未人,利未人再把十分之一中的上好部分獻給神作特殊的十分之一。這成為神的食物,也是祭司的食物。神和祭司是倚靠利未人所獻給神的十分之一而活。 6 以色列不可丟棄在他們城裏的利未人 以色列人不可丟棄在他們城裏的利未人。(申十四27。)神的子民要記念利未人,他們服事神,在以色列人中沒有產業,乃靠百姓所獻的十分之一來維持。 六 關於禁止占卜、算命、觀兆、行邪術、用迷術、交鬼、行巫術、和過陰 十八章九至十四節說到關於禁止占卜、算命、觀兆、行邪術、用迷術、交鬼、行巫術、和過陰的事。凡行這些事的,...

第十九篇 律法的重申(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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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十九篇 律法的重申(十二) 讀經: 申命記二十四章七節,十六節,二十五章一至三節,五至十六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餘下六項關於百姓中間管理的事。 9 對於拐帶的判斷 二十四章七節是對於拐帶的判斷。若有人拐帶以色列中的一個弟兄,當奴隸待他,或是賣了他,那拐帶的人必被治。(死申二四7上。)這處死的判斷指明拐帶的嚴重性;這嚴重性等於殺人罪。對拐帶者執行這樣的審判,就將那惡從以色列人中完全除掉。(申二四7下。) 拐帶是嚴重的罪,因拐帶是以欺騙廢掉人的人權。我們不要以為弟兄中間沒有拐帶的事。近年來,有些人想要『拐帶』弟兄,『奴役』他們,然後『賣了』他們。這些人不是拐帶外人,乃是想要拐帶弟兄,就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這種拐帶必須被定罪。 10 對於父與子的判斷 申命記二十四章十六節有對於父與子的判斷。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申二四16。)各人要為自己的罪被治死。 十六節啟示神的公義。實際上,論到以色列人中間神聖管理的各點,都向我們顯示神是公義的神。神既是公義的,就不允許祂子民中間有不公義的事。 11 對於帶到以色列人面前之爭訟的判斷 申命記二十五章一至三節說到帶到以色列人面前之爭訟的判斷。以色列人中若有爭訟上法庭,審判官就要定義人有理,定惡人有罪。(申二五1。)定義人有理,定惡人有罪,使神子民中間的公義得以存留。 在林前六章一至八節,保羅告訴我們,召會中弟兄間的訴訟,該由召會中有智慧的人來解決。這指明有時召會像法庭,審理爭訟的事。我們處理爭訟的時候,必須要公正,定義人有理,定惡人有罪。 按照申命記二十五章二節,惡人若該受責打,審判官就要叫他伏在地上,足足按著他的罪,照數當面責打。審判官可以打他四十下,(申二五3上,)不可超過;若超過這數,便是輕賤他的弟兄了。(申二五3下。) 今天我們絕不該輕賤任何一位主裏的弟兄。倘若我們數落弟兄的過犯,我們該克制、謹慎,不可誇張。我們若說得太過,就會叫人輕賤他。既然每一位弟兄對主耶穌都是珍貴、寶貝的,都是祂用自己血的重價買來的,所以輕賤弟兄是有罪的。倘若我們因批評弟兄,或太過數落弟兄的過犯而輕賤了他,我們裏面的神聖生命就會定罪我們。所以,在說到聖徒的時候,我們要克制並謹慎。 12 對於兄弟不願替他死去之兄盡丈夫本分的判斷 申命記二十五章五至十節說到兄弟不願替他死去的哥哥盡丈夫本分的...

第十八篇 律法的重申(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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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十八篇 律法的重申(十一) 讀經: 申命記二十一章十八至二十三節,二十二章十三至三十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進一步來看關於百姓中間管理的事。 6 對頑梗悖逆兒子的判斷 二十一章十八至二十一節,是論到對頑梗悖逆兒子的判斷。 a 父母要抓住他,將他帶到該城的長老那裏 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他們雖懲治他,他仍不聽從;父母就要抓住他,將他帶到當地的城門,到本城的長老那裏。(申二一18~19。)古時在以色列人中間,城門是聚集會眾的地方。 b 父母要對該城的長老說,他們的兒子頑梗悖逆 父母要對該城的長老說,他們的兒子頑梗悖逆,不聽從他們的話,是貪食酗酒的人。(申二一20。) c 該城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那兒子打死 該城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那兒子打死。這種死刑的施行,乃是出於神治,不是出於人意。藉著對那頑梗悖逆兒子執行判決,就把那惡從以色列人中間完全除掉,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申二一21。)       父母很難將頑梗悖逆的兒子帶到該城的長老那裏,然後看著他被石頭打死。然而,有這種兒子的父母卻需要這樣作。不然,他們就是愛兒子過於愛神的百姓。允許這樣一個惡人存留在百姓中間,會對百姓造成破壞。所以,那惡必須從以色列人中間完全除去。 7 將犯罪的人掛在木頭上 申命記二十一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論到要將犯罪的人掛在木頭上。犯罪的人可以用石頭打死,也可以掛在木頭上處死。司提反是被石頭打死的,(徒七58~59,)主耶穌是在十字架上釘死的,也就是說,是被掛在木頭上治死的。所以,申命記二十一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那被掛在木頭上的人,乃是釘十字架之基督的豫表。 a 被治死掛在木頭上之人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在當日將他葬埋 人若犯了該死的罪,被掛在木頭上治死了,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葬埋,因為被掛的人是神所咒詛的。(申22~23。)這正是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時的情形。(約十九31。)祂就是在釘十字架的當日埋葬的。   b 那被咒詛掛在木頭上的人乃是基督的豫表 那被咒詛掛在木頭上的人乃是基督的豫表;祂被咒詛,且被掛在十字架上,好贖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加三13。) 申命記二十一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說明了一個重要的原則:舊約主要不是為以色列人寫的,乃是為基督寫的。舊約首要的目的乃是用各種方式來描繪基督。這就是何以路加二十四章...

第十七篇 律法的重申(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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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十七篇 律法的重申(十) 讀經: 申命記十六章十八至二十節,十七章八至二十節,十九章十五至二十一節,二十一章一至九節。 在這篇論到一般律例和典章之重申的信息中,我們要來看關於百姓中間的神聖管理。(申十六18~20,十七8~20,十九15~21,二一1~9,18~23,二二13~30,二四1~4,7,16,二五1~3,5~16。)申命記中這些論到神聖管理的段落,不僅是摩西的話,乃是神的話。我們需要研讀這些段落,好認識神的心思,知道祂所想的是甚麼。神認識人和人的需要、情形、光景。所以,凡神所說關於人的,都是最後的斷語。 四 關於百姓中間的管理 關於百姓中間的神聖管理,不是專制,也不是民主,乃是神治。神治是按著神的所是由神管治。今天我們在召會生活中,不是實行專制的獨裁政體,也不是按著人的意見實行民主。相反的,我們尊重神的權柄,以祂的權柄作我們的管治,因此召會中的管治乃是神治。 1 設立審判官和官長 申命記十六章十八至二十節說到設立審判官和官長。 a 在各城裏,按著各支派 各城裏要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你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裏,按著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申十六18。) b 要保持公正 十九節所指明,所設立的審判官和官長要保持公正。『不可屈枉正直,不可偏待人,也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使智慧人的眼變瞎,又能扭曲義人的話。』這裏我們看到,神聖的管治首先注重公正。一切不實行公正的政府都不會長久。強的政府乃是建立在公正之上的政府。這樣的政府凡事都講求公平、公正、公義。 c 要追求公義 審判官和官長必須追求公義。『你要追求公義,惟有公義,好叫你活著,得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申十六20。)保持公正就是追求公義。藉著追求公義,以色列人就能在神所賜他們的地上長久活著。他們若不保持公正,追求公義,就不能在美地上長久活著。 2 對難以審斷之爭訟案子的判斷 十七章八至十三節說到難以審斷之爭訟案子的判斷。 a 這案子要帶到耶和華神所選擇的地方 對於難以審斷之爭訟案子的判斷,首要的要求是把案子帶到耶和華神所選擇的地方。(申十七8下。) b 祭司利未人和審判官要查問並審斷這案子 『去見祭司利未人、並當時的審判官,查問這事,他們必將判語向你宣告。』(申十七9。)案子主要是由祭司查問的。祭司查問案子,首先是...

第十六篇 律法的重申(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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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十六篇 律法的重申(九) 讀經:  申命記十四章二十二至二十七節,十五章十九至二十三節,十六章一至十七節,二十一至二十二節,十七章二至七節,二十三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二十六章一至十一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關於敬拜神的一般律例和典章。 三 關於敬拜神 摩西說過怎樣幫助缺乏的人之後,接著就說到照管神的需要,就是對神的敬拜。 1 藉著獻上牲口和土產的十分之一 在敬拜神的事上,以色列人要獻上牲口和土產的十分之一。(申十四22~27。)他們要把田產或牲口收入的十分之一獻給神。 a 要在神所選擇為祂居所的地方獻上   『又要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就是在祂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喫你的五穀、新酒、和新油的十分之一,並牛群羊群中頭生的,使你可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神。』(申十四23。)我們在這裏看到,以色列人沒有權利在他們所選擇的地方獻上十分之一。相反的,他們要在耶和華所選擇立為祂名並祂居所的地方,獻上十分之一。這就是說,十分之一要在惟一敬拜神的中心獻上。 b 要在神面前喫喝快樂 在神所選的地方,就是在立為神的名和祂居所的地方,並祭壇所在之處,百姓要在神面前,快樂的喫喝供物。(申十四23,26。)這就是說,那十分之一要與神一同享受。『在耶和華面前喫』,就是與祂同喫。以色列人把十分之一獻給神,然後就在神面前,並與神一同享受所獻給神的供物。這指明神要我們在祂所選擇的地方,與祂一同享受祂的基督。每逢我們在主的名裏、在靈裏、並帶著十字架(祭壇)聚集的時候,我們就藉著基督與神相會。我們聚集一起,與神一同享受基督。 c 要與住在他們那裏的利未人一同享受   『你不可丟棄在你城裏人,因為他在你們中間無分無業。』(申十四27。)這節給我們看見,神沒有忘記利未人,就是那些全時間服事祂,沒有產業和職業,靠祂而活的人。所以,在獻十分之一給神,然後與神一同享受所獻十分之一的事上,神的子民要把利未人包括在內。他們要與住在他們那裏的利未人一同享受。 d 學習時常敬畏神 以色列人要在神面前,在祂所選擇的地方喫所獻上的十分之一,使他們可以時常學習敬畏神。(申十四23。)假如一個以色列人說,『我不需要把這十分之一帶到神所選擇的地方。我可以在家裏,與住在我城裏的利未人一同享受。』這樣的態度乃是得罪神,且不敬畏神。百姓必須按著神的條例,確實的獻上他們的十分之一。他們...

第十五篇 律法的重申(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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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十五篇 律法的重申(八) 讀經: 申命記十五章十二至十八節,二十三章十五至十六節,十九至二十節,二十四章六節,十至十五節,十七至二十二節。 本篇信息仍是一般律例和典章的重申,我們要進一步來看關於幫助缺乏的人。 4 任希伯來僕婢自由 申命記十五章十二至十八節說到任希伯來僕婢自由。這僕婢乃是神子民中的一個,只是賣了自己作別人的奴僕。 a 僕人服事六年後,要讓他們自由 『你弟兄,無論是希伯來男人或女人,若被賣給你,他要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就要讓他自由。』(申十五12。)希伯來僕人服事六年以後要讓他自由,因為神是安息的神。祂六天完成了創造的工,就在第七天安息了。(創二2。)神所創造的人,也要六天工作,在第七天安息。在申命記十五章十二節,作工一段時間要安息的原則,也應用在希伯來僕人身上。我們由此看見神不僅有智慧,也對人有同情。神關心人,顧到人。 b 主人讓僕人自由的時候,不可使他們空手而去,乃要豐豐足足的給他們   『你讓他自由的時候,不可使他空手而去。要從你羊群、禾場、酒醡之中,豐豐足足的給他;耶和華你的神怎樣祝福你,你也要照樣給他。』(申十五13~14。)神不是缺乏的神,乃是豐富、富庶、富餘的神。為這緣故,主人要豐足的供應那得自由的僕人。 c 僕人若因愛主人和主人的家,不願離開主人出去,他們的耳朵就要被刺透,永遠作僕人   『他若對你說,我不要離開你出去,因他愛你和你的家,且因在你那裏很好,你就要拿錐子,將他的耳朵在門上刺透,他就要永遠作你的僕人。你待婢女也要這樣。』(申十五16~17。)這是我們作主耶穌之奴僕的絕佳豫表。我們愛祂,愛祂的家,不要離開祂,就告訴祂我們要留下來永遠服事祂。我們這樣甘心樂意的奉獻給主耶穌,祂永不拒絕,祂總是接納。然後祂會拿『錐子』將我們的『耳朵』(代表我們),在門上(代表神)刺透。因此耳朵就與門成為一,耳朵與門就有很多交通。從那時起,在我們與主的關係中,我們有了聽話的耳朵。我們是在門那裏,等候聽主人的聲音,並且要事奉祂。 所有全時間者的耳朵,都被主用『錐子刺透』了。我們可以說,他們的耳朵已被『釘』在門柱上。現在他們的耳上有一個洞。這個洞不是為著戴耳環裝飾自己,乃是為著事奉,因為事奉需要有聽話的耳朵。我們若有聽話的耳朵,就沒有任何事使我們離開主人了。 主耶穌作神的僕人,祂的耳朵是用錐子刺透了的。(賽五十...

第十四篇 律法的重申(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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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十四篇 律法的重申(七) 讀經: 申命記十四章三至二十一節,二十八至二十九節,二十六章十二至十五節,十五章一至十一節。 在前面的信息中,我們說過一般的勸戒和警告。(申五32~十三18。)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開始來看一般律例和典章的重申。  肆 重申一般的律例和典章 申命記十四章一節至二十六章十九節論到一般的律例和典這裏的典章實際上就是判決。當律例加上判決,這律例就成了典章。 一 關於聖別的飲食 十三章論到背道,十四章論到飲食。三至二十一節說到聖別的飲食。我們需要非常小心我們的飲食,因為細菌能藉所喫的食物傳播進來。 1 表徵甚麼樣的人是不潔淨的,甚麼樣的人是潔淨的 聖別的飲食表徵甚麼樣的人是不潔淨的,甚麼樣的人是潔淨的,是神的子民可接觸的,使他們保持聖別。在神眼中,接觸人就是喫,就是將東西接受到我們裏面作維持的實質。 我們是神聖別的子民,不僅需要留意分裂和背道的事,也要留意所接觸的人。我們為人需要社交,不能單獨生活,不與人接觸。但是當我們接觸人時需要小心,因為我們與人接觸,就接受他們的所是、所有並所知道的。接觸人乃是一種喫;營養學家說,我們所喫的會成為我們的所是。這就是說,我們至終會像所接觸的人。所以,我們接觸人時,需要分辨誰是不潔淨的,誰是潔淨的。(關於這事的細節,請參看利未記十一章的生命讀經信息。) 2 禁止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申十四21下。)母奶是為著滋養,但煮羊羔等於殺死。這指明在神眼中,任何活的牲口若不是正當的宰殺,就不潔淨,不適合喫,就是不適合接觸。 二十一節下半的奶豫表用以餧養初信者,神話中的奶,就是基督的生命供應。(彼前二2,來五12~13,林前三2。)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豫表神話中的奶不該用來殺死在基督裏的初信者。我們該用話中的奶,就是基督這生命的供應,餧養初生的基督徒,而不是去殺死他們。然而,有許多基督教的教師用神的話來『煮』別人,而不是餧養他們。今天製造分裂的人就是在作這事。製造分裂的人用聖經裏的經文來煮新人,殺死新人。他們就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我們實行新路的時候,該用聖經節餧養初信者。基督那產生奶的話,總該用來餧養在基督裏的嬰孩,絕不該用來殺死他們。 一面,我們的飲食不該毫無辨別力;另一面,我們不該讓人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我們需要幫助年幼者,...

第十三篇 論到分裂和背道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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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十三篇 論到分裂和背道的話 讀經: 申命記十二章一節至十三章十八節。 在前面的信息中,我們已經說過一般的勸戒和警告。在轉到下一篇信息,關於申命記中論到一般律例和典章的重申(申十四1~二六19)以前,我要進一步說到關於分裂和背道的事。   在申命記五章三十二節至十一章三十二節中,一般的勸戒和警告是相當普通的話;但在十二、十三章的話,卻非常特別、確定。按照摩西在申命記十二、十三章的話,我們必須避開分裂,拒絕背道(叛逆)。在十二章,他囑咐我們要保守神子民中間一的立場;在十三章,他非常確定的定罪叛逆的事。以色列人不可容忍叛逆的事,甚至對親密如弟兄、兒女、或妻子的人也是如此。(申十三6~9。)他們不可愛背道的人,而要嚴厲的對待。神不容讓背道的事,他們同樣的也不可容讓。神恨惡背道,祂也定罪分裂。 異端破壞基督的身位 對於背道與分裂,舊約和新約的對付是一樣的。背道的新約用辭就是『異端。』背道和異端是侮辱神的身位。在舊約,背道的人離棄神去跟隨偶像,這對神乃是一個侮辱,是祂無法容忍的。在新約,背道的人否認耶穌基督是神成肉體來作人。這樣的否認就是異端,是新約的背道。這破壞基督的身位。在舊約和新約,神都不容忍背道或異端。 分裂破壞基督的身體 主也不容忍分裂。主恨惡分裂,因為這破壞祂的子民,使他們不能作祂的彰顯。在舊約,以色列人是神的子民,作祂團體的彰顯。在新約,主團體的彰顯乃是基督的身體。異端侮辱並破壞基督的身位,而分裂破壞基督的身體。分裂殺死基督的身體,將基督的身體分割得支離破碎。因為異端破壞頭,而分裂殺死身體,所以主在舊約和新約中,絕不容忍異端和分裂。 避開製造分裂的人 有些聖徒覺得我們不該拒絕製造分裂的人,而該接納他們,愛他們。這些聖徒很好心,他們可能說,『不錯,這位弟兄不對,他是製造分裂的。但我們為甚麼拒絕他?我們不是該用愛遮蓋他麼?』然而,這裏要緊的點乃是,我們不該容忍主所不容忍的。 關於製造分裂的人,我們需要看保羅在羅馬十六章十七節的話。『弟兄們,那些造成分立和絆跌之事,違反你們所學之教訓的人,我懇求你們要留意,並要避開他們。』羅馬十四、十五章指明,在接納信徒的事上,保羅是寬宏大量、包容一切的;但在十六章裏,他問候了許多聖徒之後,突然就著那些製造分裂的人給我們警告,告訴我們要留意他們並避開他們。保羅沒有告訴我們要愛這些人或同情他們。保羅...

第十二篇 律法的重申(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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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十二篇 律法的重申(六) 讀經: 申命記十三章一至十八節。 申命記十二章明確的論到保守神子民的一。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十三章,其中有更明確的話,就是論到叛逆(背道)的話。 十八 摩西囑咐以色列人有關叛逆的事    叛逆或背道(apostasy)一辭是甚麼意思?在舊約裏的『叛逆,』是指放棄神,離棄神歸向偶像。在新約裏的『背道,』是指否認基督的神性,就是不相信基督乃是神成為肉體來作人。 神的存在是個奧祕,神成為肉體來作一個名叫耶穌的人,更是個莫大的奧祕。因此,要相信神成為肉體來作人,比相信有神更難。我們傳福音接觸人的時候,首先必須使人清楚有一位神。我們可以用羅馬書給他們看見有神。然後我們需要告訴他們,這位神成了肉體來作人。 有些所謂的基督徒,就是摩登派,不相信耶穌基督是神。他們相信主耶穌只是人,祂是教師,並且成了殉道者死了,祂並沒有完成救贖。他們不承認耶穌基督是在肉體裏來的。(約壹四2~3。)他們對基督的信仰乃是異端;他們否認耶穌基督既是完整的神,又是完全的人,這樣就走了背道的路。 新約裏非常嚴厲的對付分裂,以及否認基督是神成肉體來作人的教訓。『若有人到你們那裏,不是傳講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裏,也不要對他說,願你喜樂;因為對他說,願你喜樂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約貳10~11。)使徒約翰在這裏所指的教訓,就是神藉著成為肉體來作人的教訓。在他的福音書裏,同一位約翰說,『太初有話,話與神同在,話就是神。…話成了肉體,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豐豐滿滿的有恩典,有實際。』(約一1,14。)在他第二封書信裏,約翰給我們看見甚至在他那個時代,就有一些所謂的信徒不承認主耶穌基督是在肉體裏來的。約翰告訴我們,對那些不傳講耶穌基督是神成肉體來作人這教訓的人,我們不該接納,甚至不要問安。我們不該對那些不傳講這教訓的人說話,卻該避開他們。   我們需要清楚,背道和講錯道理的分別。有人對於某項道理的教訓可能不正確,但這不表示他是背道的。例如,一位在主裏的弟兄,在基督裏的真信徒,對於被提的教訓有點錯誤;我們可以說他在道理上錯了,卻不該說他是異端,或說他教導異端,因為他相信基督的神聖人位,以及祂救贖的工作。他相信耶穌基督就是神,祂成了肉體來作人,祂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並且祂從死人中復活,又升到天上。按照新約,有人成為背道的,不是因他對被提的教導錯誤,乃是...

第十一篇 神的選擇-敬拜神的確定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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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十一篇 神的選擇-敬拜神的確定立場   讀經:  申命記十二章一至三十二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要進一步說到摩西囑咐以色列人關於敬拜神的方式。 接受神的選擇 五章一節至十一章三十二節的律法重申是相當一般的,但十二章一至三十二節的話卻非常明確。這一章強調一個要求,就是要接受神所選擇的敬拜中心。聖經一再告訴我們,要來到『那和華你們神所選擇的地方。』(申十二5,11,14,18,21,26。)我們不該有任何偏好,乃要接受神的選擇,就是獨一的立場,敬拜神的正確地方。 保守神子民的一 摩西為甚麼在十二章,這麼確定的說到來到神選擇的地方這要求?摩西在這事上很確定,因為這關係到保守神子民的一。倘若沒有這樣一個確定的立場來敬拜神,以色列人就要分裂了。假定十二支派都有自由來選擇敬拜的地方,各支派必會在自己境內選擇一處地方。這樣,自然就會有十二個分裂。這就是以色列人在關於敬拜神的地方上,被嚴格禁止有自己選擇的原因。摩西一再的告訴他們,他們必須來到神所選擇的地方,在那裏敬拜祂。『但耶和華你們的神從你們各支派中,選擇一處立為祂名的地方,那就是祂的居所,你們當往那裏去尋求。你們要將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舉祭、並許願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頭生的,都帶到那裏。』(申十二5~6。)   以色列人必須來到神所選擇的地方,即使那地方對許多支派來說,路途是漫長、艱難。一年三次,以色列人要帶同自己一家到神所選擇的地方。不僅如此,他們要將十分取一之物和供物,包括牲口,都帶來。按照舊約的記載,以色列人中間的一,就是藉著來到神所選擇的敬拜中心這行動,而得以保守的。 詩篇一三三篇說到這樣的保守一。這篇是上行詩(詩一二○~一三四)的一首,上行詩是以色列人登錫安山去敬拜神時所唱的歌。他們登山時,就唱著:『看哪,弟兄在一裏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詩一三三1,另譯。)這一好比『那貴重的油,澆在亞倫的頭上,流到鬍鬚,又流到他的衣襟。』(詩一三三2。)這一又好比『黑門的甘露,降在錫安山。(詩一三三3。)在詩篇一三三篇,我們看見一幅神子民的一的美麗圖畫,這一是藉著他們來到神所選擇敬拜祂的地方,得以保守。 神在我們靈裏的居所 在申命記十二章的豫表中,以色列人必須來到地理上一個特別的地點。這就是說,在舊約中,所選擇的立場乃是實在、物質的地方。有人聽見這話時可能問說,『我們...

第十篇 律法的重申(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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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十篇 律法的重申(五) 讀經: 申命記十二章一至三十二節。 在申命記裏,到目前為止,律法的重申都是一般性的;但申命記十二章說到一件非常特別的事-敬拜神的中心。這一章很強的說,我們必須在確定的中心,在神所選擇的地方敬拜祂。我們沒有權利按照自己的喜好選擇地方。神的話絕對禁止我們去自己所選擇的地方。神的子民必須來到神所揀選的地方,就是神立為祂名的地方。惟有神立為祂名的地方,纔是祂子民敬拜的中心。不僅如此,正確敬拜神的地方也是神居所的地方。這就是說,神在祂所揀選的地方立了祂的名,祂自己也要住在那裏。神的子民必須到那地方,就是神住在其中並有神的名的地方。 神所揀選作為敬拜中心的地方,保守神的子民不致分裂。他們若有自由按自己的喜好選擇地方,他們中間就會有分裂。當我們來看申命記十二章裏嚴肅的警告時,需要記住這些點。 十七 摩西囑咐以色列人有關敬拜神的方式 在十二章,摩西囑咐以色列人關於敬拜神的方式。  1 要將所趕出的國民事奉他們神的一切地方盡都毀壞 摩西在二、三節囑咐百姓說,『你們所要趕出的國民事奉他們神的各地方,無論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樹下,你們都要徹底毀壞。也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用火焚燒他們的亞舍拉,砍下他們的偶像,並將其名從那地方除滅。』列國的民所實行的,絕不可帶到對神的敬拜裏。今天這原則仍然適用。然而,天主教帶進了許多列國所實行的事,許多與偶事物推雅推喇召會,在啟示錄二章十八至二十九節被主厲害定罪的原因。 今天在召會生活中,我們該棄絕一切列國的方式和實行。我們必須單單以基督來敬拜神。我們該在主的名裏聚集,並以基督為一切供物和祭物的實際來敬拜神。我們該在神所揀選的地方,把基督帶來給祂。 2 他們要尋求耶和華,到耶和華他們神從各支派中所選擇,立為祂名的地方,就是到祂的居所同祂的祭壇那裏 以色列人要尋求耶和華,到耶和華他們神從各支派中所選擇,立為祂名的地方,就是到祂的居所同祂的祭壇那裏。(申十二5~6。)這裏我們看見三件事:地方、名、祭壇。他們要將燔祭和一切別的祭都帶到神所選擇的地方;在那裏他們要在耶和華神面前喫,他們和他們的家屬,並住在他們那裏的利未人,都要因所行的一切事蒙耶和華神賜福而歡樂。(申十二6~7,10~12,14~15,17~19,26~28。)他們不能照著進美地以前一切所行的,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

第九篇 律法的重申(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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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九篇 律法的重申(四) 讀經: 申命記十一章八至三十二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十一章八至三十二節裏一般勸戒和警告的兩方面。 十五 以色列人若情願遵守摩西勸戒和警告的話就蒙福 在十一章八至二十五節,我們看見以色列人若情願遵守摩西勸戒和警告的話,就會得著祝福。今天,我們若持守基督,就會從神領受祝福。 1 他們必剛強,可以進去得應許之地 『所以你們要守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誡命,使你們剛強,可以進去得你們所要過去得的那地。』(申十一8。)以色列人若遵守誡命,就會蒙福成為剛強的,可以進去得應許之地。今天我們若持守基督,緊緊的抓住祂,就會得著加強並鼓勵,往前去得著基督。用保羅的話,我們會得著加強以『贏得基督。』(腓三8。)要得著基督就是要贏得基督。我們越接觸主並享受祂,就越得著加強和鼓勵要竭力贏得祂。 2 他們在應許之地上的日子必長久      以色列人若情願遵守摩西的話,他們在應許之地上的日子必長久,那地是流奶與蜜之地,是神所眷顧的,從歲首到年終,神的眼目常看顧那地。(申十一9~12。)對我們今天來說,應許之地就是基督,我們在基督裏面並同著基督(不是在基督上)的日子必長久。 申命記十一章十二節說,『那地是耶和華你神所眷顧的,從歲首到年終,耶和華你神的眼目常看顧那地。』眷顧,直譯,尋求,即帶著興趣和關切的尋求。這一節不僅說到神的情愛,更說到祂的眷顧。神的眼目在我們身上,意思就是我們是祂眷顧的對象。神將眼目放在我們身上,是要我們緊緊的抓住基督,享受基督。 首先,神將祂的情愛放在我們身上,(申七7,)然後祂將眼目放在我們身上。因著從歲首到年終,祂的眼目常看顧我們,我們就能看見祂的眼,因而享受祂的同在。這項祝福是何等的親切、寶貝! 3 神必按時降秋雨春雨在他們的地上 第三項祝福是降雨,就是對一切在屬天範圍內之物屬天的澆灌。十一章十四、十五節論到這事說,『祂必按時降秋雨春雨在你們的地上,使你們可以收藏五榖、新酒、和新油。祂必使田野為你的牲口長草;你也必喫得飽足。』因著有雨水,他們就有五榖、新酒、和新油的收成。對我們今天在基督裏的信徒來說,雨就是那靈。我們在那靈屬天的澆灌之下,就不會枯乾。 十六、十七節乃是警告。『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的心受迷惑,就偏離正路,轉去事奉跪拜別神;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你們發作,使天閉塞不下雨,地也不出產,使你們在...

第八篇 律法的重申(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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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八篇 律法的重申(三) 讀經: 申命記九章一至八節,十章十二至二十一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說到九章一節至十章二十二節裏一般的勸戒和警告。 十二 要知道耶和華他們的神如同烈火,祂必滅絕列國的民,在他們面前趕出列國的民 在九章三節,摩西囑咐以色列人說,『所以你今日要知道,耶和華你的神在你前面過去,如同烈火,祂必滅絕他們,在你面前制伏他們,使你照耶和華所說的趕出他們,使他們速速滅亡。』雖然耶和華是慈愛的神,但這裏卻啟示神是烈火,要滅絕列國的民。 我們在四至六節看見,神將列國趕出去,不是因以色列人的義,乃是因列國的惡。摩西在四節繼續囑咐說,『耶和華你的神將這些國民從你面前趕出以後,你心裏不可說,耶和華將我領進來得這地,是因我的義。其實耶和華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是因他們的惡。』所以,神將列國趕出去,不是由於祂子民心裏正直,乃是因著列國的惡。這指明甚至列國的惡也是為著神的定旨。 在七節摩西接著說,『你要記念不忘,你在曠野惹耶和華你的神發怒。自從你出了埃及地的那日,直到你們來到這地方,你們一向悖逆耶和華。』這裏摩西題醒百姓,他們的歷史乃是悖逆的歷史。自從他們出了埃及,他們就不斷的背叛。在曠野的四十年乃是悖逆的年日。 假定以色列人新一代中有人說,『這背叛不是我們的錯,乃是我們祖宗的錯。是他們背叛,因而死在曠野。那背叛與我們無分無關。我們是不同的。』摩西可能向這樣說的人說,『不要說你們與你們的祖宗不同。你們是悖逆之人的兒子,悖逆的人只能生出悖逆的人。就如蛇不能生出綿羊,所以悖逆的人也不能生出順從的人。你們需要看見,你們既是悖逆之人的兒子,你們也都是悖逆的人。』 十三 摩西重申以色列人在神的山鑄造金牛犢,並向其敬拜的背叛史實 在九章八節至十章十一節,摩西重申以色列人在神的山鑄作金牛犢,並向其敬拜的背叛史實,作為嚴肅的見證,指責以色列人。就在十誡頒賜下來的時候,悖逆的以色列人就違反了第二誡-不可製造偶像,不可向牠跪拜。他們製造了一個偶像,向牠跪拜並事奉牠。摩西題醒他們在神的山上所作的,為要向他們說明他們悖逆的歷史。 十四 摩西囑咐以色列人九件事 在十章十二至二十二節,摩西囑咐以色列人九件事:要敬畏耶和華他們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愛祂,全心全魂事奉祂,遵守祂的誡命、律例,為要叫他們得好處,他們的心要行割禮,不可再硬著頸項,要專靠祂,也要...

第七篇 律法的重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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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七篇 律法的重申(二) 讀經: 申命記八章一至二十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七章一節至八章二十節律法的重申,這是一般勸戒和警告的一部分。 六 盡行滅絕列國的民,不可與他們立約、結親,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焚燒他們的偶像 以色列人被神領進應許之地,得著那地為業之後,要盡行滅絕列國的民。(申七1~2上。)他們不可與這些國民立約,也不可恩待他們,或與他們結親。(申七2下~3。)要盡行滅絕列國的民,不加憐惜。有些人按自己天然、屬人的想法讀聖經,也許不同意神要求將應許之地上的這些列國滅絕。但按照神聖的思想,這些國民必須滅絕,因為他們是屬鬼魔的,是與鬼調和的。 五節說,『你們卻要這樣待他們:他們的祭壇你們要拆毀,他們的柱像你們要打碎,他們的亞舍拉你們要砍下,他們的偶像你們要用火焚燒。』柱像是拜偶像的時候用的,亞舍拉乃是女神的像。 神的子民要滅絕列國和他們的偶像,好成為聖別的子民,歸耶和華他們的神;祂『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成為祂獨特的子民,作祂特有的產業。』(申七6。)『特有的產業,』這句話在希伯來文的說法有雙重的意義,意思是個人的產業,也是奇珍。神寶貴以色列人,特愛他們,愛他們,樂意信守祂向他們的應許,將他們領出來,並救贖他們脫離為奴之家。(申七7~8。) 七 知道耶和華他們的神纔是神,是信實的神,向愛祂守祂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 在七章九至十五節,摩西要百姓知道,耶和華他們的神纔是神,是信實的神,向愛祂守祂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直到千代;祂必愛他們,賜福與他們,使他們繁增,賜福與他們腹中所生的,地所產的,並他們的五榖、新酒、新油、以及牛犢、羊羔;祂必使一切疾病離開他們,並使埃及各樣的惡疾離開他們。 今天,神愛我們,祝福我們並使我們繁增,乃是因為我們持守祂的基督。我們是在基督裏得著並享受神的祝福。神是在基督裏與我們同在。神的恩典與平安是在基督裏歸與我們。所以,我們需要藉著接受基督而與神是對的。神今天給世人惟一的誡命,乃是相信祂的兒子而接受祂。實際上,基督自己就是神的誡命。我們需要接受祂、持守祂、並與祂是對的。我們若這樣作,就與神是對的,祂就愛我們,祝福我們。 八 不要懼怕那些國民,要記念耶和華他們的神向法老和全埃及所作的     摩西吩咐以色列人不要懼怕那些國民,要記念耶和華他們的神用大試驗、神蹟、奇事、並祂大能的手、和伸出來...

第六篇 律法的重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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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六篇 律法的重申(一) 讀經: 申命記五章一至二十一節。 在我們來看律法的重申以前,我要說一點關於神聖三一的話,神聖的三一乃是聖經中啟示的根基。 關於神聖的三一,聖經裏有一個重要的原則,就是一切與父有關的都是一重的,與子有關的都是二重的,與那靈有關的都是三重的;父是源頭,子是流道,那靈是水流,就是三一神的終極完成,總和。當神的救恩或祂任何一種屬性臨到我們時,都是三重的,因為這臨到關係到神聖三一的三者-父、子、靈。 我們要明白這原則,需要來看三一神如何臨到我們。父是在子裏成為那靈臨到我們。父在子裏面,而子成了那靈臨到我們。這就是說,當那靈臨到我們,父與子也臨到我們。約翰福音啟示,當父差子來,子不是自己單獨來,乃是與父同來。(約八29,十六32下。)不僅如此,當子差那靈來,受差的那靈也就是祂自己。(約十五26,十四26。)因此,當那靈來了,父與子也都來了。這就是三一神成為那靈臨到我們。 任何一種屬性,在父乃是一重的,在子乃是二重的,在那靈乃是三重的。愛是神最大的屬性。在父,愛是一重的;在子,愛是二重的;在那靈,就成了三重的。我們在林後十三章十四節看見這三重;那裏說,『願主耶穌基督的恩,神的愛,聖靈的交通,與你們眾人同在。』愛是恩的源頭;恩是愛的流出,彰顯;交通是恩的傳輸,這恩乃是愛的具體化。神的愛是在基督的恩裏,基督的恩同著神的愛,乃是在聖靈的交通裏傳輸的。我們由此看見,當三一神的一些東西臨到我們時,乃是三重的臨到我們。 申命記常常用到『耶和華你的神』這辭,並沒有明顯的題到基督或那靈。然而,這卷書裏有基督的同義辭。這些同義辭就是話、律法、誡命、法度(見證)、律例和判決(典章)。這些既都是神說出來的,所以在總體上這些都是話。律法、誡命、法度、律例和判決都是話,而話乃是基督。保羅在羅馬十章將申命記裏的話解釋為基督,在八節說到『信主的話。』我們以為申命記裏的話是律法的話,但保羅卻看為信的話。誡命、法度、律例和判決都是話,而這話乃是信的話。 因著這些都是基督的同義辭,所以我們讀申命記的時候,可以將這些辭換為『基督。』持守律法就是持守基督。愛誡命就是愛基督。接受法度和判決就是接受基督。  我們已經指出,申命記沒有說到那靈。然而,保羅在羅馬十章的解釋含示了那靈;那裏含示他所描述的這位基督乃是那靈。保羅說,『這話與你相近,就在你口裏,也在你心裏。...

第五篇 申命記—一卷論到基督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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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五篇 申命記—一卷論到基督的書  讀經: 申命記八章一至十節,馬太福音四章四節,約翰福音一章一節,十四節,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哥林多前書六章十七節下,十五章十節,哥林多後書十三章十四節。 在前幾篇信息裏,我們已經看過三件事:申命記生命讀經的介言、申命記的要點、以及往事的追敘。在這一篇信息裏,我們要看一點申命記中所揭示的基督。 申命記主要揭示基督的兩方面 申命記主要揭示基督的兩方面。首先,這卷書給我們看見,基督是神為我們豫備的目標。(申八7~10。)基督這目標就是包羅萬有的美地。美地,也就是迦南地,乃是包羅萬有之基督的豫表;這位基督對我們乃是一切。 美地為以色列人提供了他們所需要的一切:水、大麥、小麥、葡萄樹、無花果樹、石榴樹、橄欖樹、動物、奶、蜜、石頭、鐵、銅。這些項目大多在八章七至十節題到,都是基督的豫表。基督是山和谷中所流出的水。祂是小麥(表徵成為肉體並釘十字架的基督),又是大麥(表徵復活的基督)。葡萄樹表徵基督是那犧牲自己,使神、人快樂的一位;無花果樹表徵基督作我們生命供應的甜美和滿足;石榴樹表徵基督生命的豐盛和美麗;橄欖樹表徵基督是被那靈所充滿、為那靈這喜樂的油所膏的人;動物生命表徵基督連同祂救贖的生命;奶與蜜表徵基督的豐富與甜美;石頭、鐵和銅,表徵基督是建造和爭戰的材料。這位包羅萬有的基督,由美地所豫表的基督,乃是我們的目標。 其次,申命記揭示基督是那滿帶力量和能力以達到神指定之目標的生命。因此,基督是我們的目標,同時也是使我們達到目標的道路、生命、力量和能力。 顯明神、暴露人、揭示基督 申命記和整本聖經一樣,乃是顯明神,暴露人並揭示基督。要看見聖經向我們顯明神,給我們看見神是慈愛、公義、信實,且是一位賜福的神,這相當容易。又因聖經將我們完全暴露出來,所以我們來到聖經跟前,要看見自己的所是和所在也很容易。然而,要看見聖經揭示基督,就不容易了。許多讀聖經的人能看見聖經顯明神、暴露人,卻看不見聖經揭示基督。所以,許多基督徒能應用聖經裏對神的顯明和對人的暴露,但少有人能應用聖言裏對基督的揭示。 神在祂經綸裏的計畫 在此我們需要來看神的經綸,以及神在祂的經綸裏所計畫要作的。 要藉著人彰顯祂自己 在神永遠的經綸裏,神要藉著人彰顯、顯明祂自己。要有這樣的彰顯,神必須按著祂自己的形像造人。神按著祂自己的形像造人,就是按著祂自己...

第四篇 往事的追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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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四篇 往事的追敘(二) 讀經:申命記四章一至四十節。 整本聖經,從創世記到啟示錄,就是作三件事:顯明神、暴露人、並揭示基督。在我們進一步來看往事的追敘以前,我要再說一點關於聖經的這三個功能。 首先,聖經給我們看見,我們所有的是何等一位神。聖經顯明神是慈愛、公義、並信實的神。再者,我們在聖經裏看見神是賜福的神。神的心是慈愛的,祂的手是公義的,祂的口是信實的,祂的眼主要是為著賜福。這就是我們的神。 第二,聖經暴露人。惟有聖經這本書給我們看見人真實的光景。當我們來到聖經面前,就看見自己。聖經暴露我們,給我們看見自己一無所是,一無所有,也一無所能。換句話說,我們乃是零。實際上,這就是神所要的,因為祂不要我們在自己裏面是甚麼。這就是保羅告訴我們,他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加二20)的原因。在神的經綸,神的計畫,神的神聖安排裏,祂要我們釘十字架。這就是說,祂要我們歸於無有,歸於零。 第三,聖經揭示基督。基督是隱藏、奧祕且抽象的;沒有人能認識祂。但聖經將祂向我們揭示出來了。 我們已經指出,整本聖經都含示在申命記裏。我們也可以說,申命記是聖經的濃縮。整體來說,聖經顯明神、暴露人並揭示基督;申命記是聖經的濃縮,也顯明神、暴露人、並揭示基督。 現在我們繼續進一步來看一些有關往事追敘的事。 捌 從加低斯巴尼亞到過撒烈溪的飄流 一 三十八年的飄流 申命記二章一至二十三節說到從加低斯巴尼亞到過撒烈溪的飄流。十四節上半說,『自從我們離開加低斯巴尼亞,到過了撒烈溪的時候,共有三十八年。』雖然加低斯巴尼亞是美地的入口,但神吩咐以色列人離開那地方,在曠野飄流三十八年。 二 除滅人的肉體和不信,並顯明神的憐憫和祝福 這三十八年的飄流,目的乃是除滅人的肉體和不信,並顯明神的憐憫和祝福。(申二7。)我們在自己裏面一無所是,只是肉體和不信,這使我們離開神。我們的肉體和不信需要除滅。說這事很容易,但經歷這事卻要花許多年日。就以色列人來說,他們花了三十八年。一面,這些年是浪費了;但另一面,這些年在除滅他們的肉體和不信上很有用。 這些年顯明了神的憐憫和祝福。在曠野飄流的三十八年中,神對祂的百姓多方運用祂的憐憫。雖然他們不信,但神將祂的愛延伸到他們身上。神如何作這事?祂作這事,乃是藉著向他們顯示憐憫,並藉著賜給他們祝福。在飄流的年日中,雖然祂的百姓屬肉體並滿了不信,但神在...

第三篇 往事的追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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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三篇 往事的追敘 讀經: 申命記一章二至四十六節。 前篇信息所說申命記中的九個要點,啟示三個人物:神、人、基督(話)。這九個點就是顯明神,暴露人,並陳明基督。 按照本書,在神有愛、公義、信實和賜福。神有心,有手,有口,也有眼睛。神的心是慈愛的,神的手是公義的,祂的口是信實的。凡從神口中出來的必要成就。神的眼或是用來祝福,或是用來咒詛。這不僅是申命記所啟示的神,乃是整本聖經所啟示的神。 關於人,申命記啟示人是無有的。我們一無所是,一無所有,一無所能。那麼,這位慈愛、公義、信實、並賜福的神,怎能期望我們為祂作甚麼?神沒有這樣的期望。祂是智慧的神,祂知道我們愛自己,我們的義是自以為是且很隨便的,也是為著自己的利益的。我們若認為甚麼對我們有利,我們就會去作。這是我們的義。不僅如此,我們即使是信實的,也只是在對自己有利的事上信實。最後,我們不喜歡祝福別人或給別人,只喜歡接受。所以,認為這種人能完成神永遠的定旨或成就祂的經綸,這種想法乃是荒謬的。 申命記的要點也是保羅書信的要點。保羅的著作也顯明神是耶慈愛、公義、信實、並賜福的一位。不僅如此,保羅的著作也啟示我們在自己裏面是無有的。 倘若申命記僅僅啟示神是慈愛、公義、信實、並賜福的一位,而我們卻一無所是,一無所有,一無所能,那麼我們的光景就是無望的。然而,申命記也啟示基督是話。我們不能為神作甚麼,但我們能接受話作我們的生命並生命的供應。 這位慈愛、公義、信實、並賜福的神並不想要我們為祂作甚麼。祂知道我們一無所是、一無所有、一無所能,也無法為祂作甚麼。祂的經綸,祂的路,不是讓我們憑自己作甚麼,乃是要我們憑著基督、藉著基督、經過基督、並在基督裏面作一切。基督是我們的生命和生命供應,所以我們需要每天喫祂。基督也是我們的信實,以及我們一切所需的實體,實質。(西二17。)為要作我們的供應,基督乃是話,我們需要不斷在話裏並藉著話接觸祂。 你知道聖經是甚麼?聖經不僅僅是一本歷史書、故事書、或論到教訓的書。聖經乃是基督的具體化。凡基督的所是、所有、所完成、正在作、將要作、以及所能作的,都具體化在聖經裏。所以,讀聖經就是有分於基督。聖經既是神的呼出,讀聖經最好的路就是將聖經吸入。讓我們學習吸入在聖言裏之三一神的氣! 我們不該認為話離我們很遠,也不該叫誰升到天上把話帶下,或叫誰過海把話帶來。(申三十11~13,...

第二篇 申命記的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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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二篇 申命記的要點 在我們來看申命記這卷書的要點以前,我要進一步說到申命記三十章十一至十四節。 十一節說,『因為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於你不是太難的,離你也不遠。』請注意這節不是說到話,乃是說到誡命。 十二、十三節繼續說,『不是在天上,使你說,誰要升到天上替我們取來,使我們聽見就可以遵行?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說,誰要過海替我們取來,使我們聽見就可以遵行?』這兩節所說的,是指十一節的誡命。這誡命就是話,就是從神口中出來的氣。 十四節接著說,『但這話與你甚近,就在你口裏,也在你心裏,使你可以遵行。』這節不是說到誡命,乃是說到話。 我們讀三十章十一至十四節,若沒有羅馬十章裏保羅的解釋,我們就不會應用這些經節說,基督就是話;更不會說,基督就是那成為肉體從天降下,又在死後在復活裏從陰間出來的一位。我們要這樣明白三十章十一至十四節,就需要研讀保羅在羅馬十章六至八節裏,對這段經文的引用和解釋。 羅馬十章六節說,『但那本於信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裏說,誰要升到天上?﹂就是要領下基督來。』這是保羅對申命記三十章十二節的解釋。表面看來,申命記三十章十二節沒有說領下基督。然而,我們若仔細思想這節,就會看見這節的確指著基督。我們已經指出,十二節所說的,是指十一節的誡命。神的誡命是甚麼?神的誡命就是話。聖經整體來說,就是啟示話是基督。(約一1。)基督是宇宙中獨一的話。祂是真正的話。其他的話都是謊言。照保羅的領會,從天上把話取來,就是把基督領下來。按他對申命記三十章十二節更深意義的看見,這節的主詞是話,話就是神的話,神的話就是基督。因此,把話取來就是領下基督來。 在羅馬十章七節,保羅繼續說,『或說,﹁誰要下到無底坑?﹂就是要領基督從死人中上來。』申命記三十章十三節說到海,保羅在這節卻說到無底坑。實際上,海乃是無底坑的出口。啟示錄九章指明,敵基督要從無底坑裏出來;而啟示錄十三章告訴我們,敵基督要從海中上來。敵基督當然不會從兩個地方出來。他從海中上來,就是從無底坑上來。所以,海乃是無底坑的出口。在羅馬十章七節,保羅的點乃是,基督在祂的復活裏從無底坑上來,從死人中上來。『從死人中』這詞指明,到無底坑就是死去。基督在十字架上死了以後,下到無底坑,就是死亡和撒但黑暗權勢的領域。這就是說,祂下到陰間,然後在祂的復活裏從那裏出來。 羅馬十章六、七節顯示,保羅對聖言的研究是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