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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篇 定罪和屬死職事的榮光上面的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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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六十五篇 定罪和屬死職事的榮光上面的帕子 讀經: 出埃及記三十四章二十九至三十五節;哥林多後書三章七節,九節上,十三至十八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繼續來看律法『黑夜』的一面。在林後三章七節、九節,保羅用了本篇信息題目的所有鑰字:『定罪和屬死職事的榮光上面的帕子。』榮光和職事這兩個詞是積極的;然而,帕子、定罪、屬死,這些詞是消極的。在林後三章,保羅先說到屬死的職事,(7,)然後說到定罪的職事。(9。)這些的確是特別的說法。儘管這些辭彙在聖經裏,但並非所有的基督徒對於它們都很熟悉。 一 定罪和屬死職事的榮光 根據保羅在林後三章的話,摩西的職事是定罪的職事,是屬死的職事。然而,保羅的職事是稱義的職事,是屬靈的職事。我不知道摩西是不是喜歡保羅用稱義和屬靈的職事,與定罪和屬死的職事作對比。保羅寫林後三章的時候,用了『大膽講說』(12)一詞。他大膽指出,他職事的榮光比摩西的更大。保羅說:『若是定罪的職事有榮光,那稱義的職事,榮光就越發大了。』(9。)我們由出埃及記三十四章二十九至三十五節得知,摩西的面皮發了光。雖然保羅的臉沒有這樣發光,但他經歷一種裏面的發光,就是他靈中的發光。在摩西和保羅身上,有兩種不同的發光:外面臉上的發光,和裏面靈中的發光。今天所有相信基督的人,都有裏面的發光。但有一天,主來的時候,我們要改變,也要有外面的發光。那時,不光我們的臉,連我們的全身都要發光。 有些系統神學家不看重摩西職事的價值。即使保羅說到摩西的職事是定罪和屬死的職事,他也承認這個職事是有榮光的。三千多年以前,地上有一個人,他的面容因神的榮耀而發光。這是一件非常有意義的事,我們絕不該輕看。我們必須和保羅一同承認,定罪和屬死的職事的確是榮耀的。這個榮光是絕頂美妙的事實,是不容爭辯的。我們可能很輕率地說,新約的信徒有裏面的榮光,而摩西只有外面的榮光。但實際上,有些基督徒只有道理上的榮光,在經歷中並沒有。他們可以宣稱是新約的信徒,有裏面的榮光,但實際上這榮光在那裏呢?按經歷說,他們的榮光微乎其微。不錯,摩西的榮光是外面的,但我們仍然應當寶貴它。 保羅在林後三章的話,可視為出埃及記三十四章二十九至三十五節的註解。出埃及記三十四章僅僅告訴我們,摩西的面皮發了光,沒有說,摩西的面容發出榮光。但在林後三章,保羅解釋出埃及記三十四章說,摩西的臉上發光,就是定罪和屬死職事的榮光。沒有

第六十四篇 律法離開活神,就成了殺死人的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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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六十四篇 律法離開活神,就成了殺死人的字句 讀經: 哥林多後書三章六節;羅馬書七章八至十四節;十章五節;利未記十八章五節;加拉太書三章二十一節;約翰福音五章三十九至四十節;以西結書三十六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加拉太書三章二至五節;五章二節,四節,六節;六章十五節。 神永遠的旨意,是要把祂自己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使我們能接受祂作我們的人位,活出祂,並彰顯祂。這是神心頭的願望,也是聖經的焦點。為了完成這個旨意,神就照著祂的形像,按著祂的樣式造人。神造人的心意,是要人把神接受到裏面,以神為他的生命和一切。為這緣故,神把人造好以後,就把他安置在生命樹面前。這表明神要人喫生命樹的果子,這棵樹表徵神自己作生命。喫生命樹的果子,就是把神接受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 在創世記二章和啟示錄二十二章裏,都看見有生命樹。從永遠到永遠,神的心意就是要人有分於這棵樹。在將來的永遠裏,我們的命定就是喫生命樹,因而活出神,並彰顯神。這是神永遠的心意。 在創世記第三章,蛇引誘人喫善惡知識樹的果子。人喫了這棵樹的果子,結果就墮落了。人與生命樹無分,反倒喫了知識樹的果子。 生命的原則就是倚靠,而知識的原則乃是獨立。例如,一位數學系的學生學了他老師所有教給他的以後,就能向他的老師獨立了。因為學生自己已經懂得數學,他就不再需要倚靠這位老師了。知識導致獨立,但生命需要不斷的倚靠。我們絕不能向著生命的憑藉獨立。事實上,我們愈有生命,就愈倚靠。我們要維持肉身的生命,就一定要呼吸並一定要喫喝。我們若要活下去,我們的呼吸與喫喝就不能畢業。 倘若人沒有墮落,人的生活就不會向神獨立,反而會不斷地把神接受進來,並且憑祂活著。人會倚靠神,在神和人之間也不會有間隔。人能彀直接接受神作生命,憑祂活著,甚至活出祂來。那是何等美妙的光景! 在人墮落的時候,攔阻打進了神與人之間,造成了神與人之間的間隔。善惡知識使人向神獨立。 喫知識樹的果子,另一個結局乃是人想要憑自己為神作事。在某種意義上,人知道他觸怒了神。因著有這樣的認識,人就定意要作點事情來討神喜悅。因此,墮落的人 有兩個顯著的特徵:獨立以及憑自己努力來討神的喜悅。 神不願意放棄祂原初對人的旨意。神為了對付在墮落光景中的人,就把十誡賜給人。神把十誡賜給人,似乎在說:『你想要作點甚麼來討我喜悅,但你不曉得你是何等的墮落,何等的無能

第六十三篇 頒賜律法和律法功用的消極力面(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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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六十三篇 頒賜律法和律法功用的消極力面(三) 讀經: 出埃及記十九章十至二十四節;二十章十九至二十一節;三十二章一節;羅馬書五章十三節,二十節;七章七至八節。十三節;加拉太書三章十九節;羅馬書三章十九節;加拉太書三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 在我對主的經歷中,我學會了一個特別的祕訣,我願意與你們分享。這個祕訣就是每當你發現聖經吩咐你要作一件事情時,你不要說:『主,我要這樣作。我只求你幫助我作這件事。』反而要告訴主,你愛祂,但你無法履行祂的要求。譬如,一位青年人可以說:『主,我愛你。聖經吩咐我:要孝敬父母。主,我必須承認,我孝敬不來。但是,我愛你,我愛你的話。我要照著你的話來與你同在。主,我只要與你同在這裏。』然後主會保證那位青年人,雖然他孝敬不來,主自己卻要在他裏面這樣作。我們只該對神的話說阿們。然後,我們自己作不到的,主曾在我們裏面作成。何等的奇妙! 告訴主說,我們愛祂、愛祂的話,但是聖經所說的我們作不到,這件事的確不是天然的觀念,也不是宗教的觀念。然而,它是照著神經營的觀念,倘若主要求你,將國度的福音傳到地極,你就該說:『主,我愛你,我也愛你的話。但是主,我必須告訴你,連隔壁的人我都不能傳福音,更不必說要傳到地極了。然而,主,我愛你,我要與你同在。』你若這樣對主說,你裏面深處會確信,即使你無法履行這項要求;主也會在你裏面,並藉著你來作成。只要你愛主、愛主的話,只要你與祂同在,你自己所作不到的,祂就要在你裏面來作成。 許多年前,我一讀聖經,就說:『阿們!我要遵行聖經所說的。』現在我一讀聖經,就說:『主,我愛你的話,我也愛你。但是主,你知道我作不到聖經上所說的。現在我曉得,凡你所吩咐我作的,你都要為我作成。我明白你的心意:你沒有意思叫我作甚麼。雖然你吩咐我作一些事,你的願望卻是在我裏面來作這些事。你只要我愛你,並與你同在。我愈與你同在,愛你,並告訴你,我不能作甚麼,你就愈喜樂。』 主喜歡我們一再地告訴祂,我們作不到神的話所吩咐我們的。祂要我們與祂同在。我們愈與祂同在,愈告訴祂,我們不能作甚麼,祂就愈喜樂。神要我們與祂同在,使我們像山頂上的摩西一樣,能彀被祂自己所注入。這就是神今天所要的。 神不光賜給我們十條誡命,和一些律例、典章;祂還賜給我們整本聖經。我們以為能遵行聖經所說的一切麼?當然不能。反之,我們該與主同在,並且一再地告訴祂,我們愛祂和祂的話

第六十二篇 頒賜律法和律法功用的消極方面(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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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六十二篇 頒賜律法和律法功用的消極方面(二) 讀經: 出埃及記十九章十至二十四節;二十章十九至二十一節;三十二章一節;羅馬書五章十三節,二十節;四章十五節;七章七至八節,十三節;加拉太書三章十九節;羅馬書三章十九節;加拉太書三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 很少基督徒認識,頒賜律法和律法的功用,有兩方面,就是『白晝』的方面和『黑夜』的方面。然而,這一個真理一直隱藏在聖經裏面。倘若我們進入聖經中真理的深處,在屬靈經歷的光中來看,我們就會了解,頒賜律法和律法的功用,有這兩個方面。 基督徒絕不該有一種態度認為神的律法不好。在羅馬七章十二節保羅說:『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在羅馬七章十四節他甚至說:『律法是屬乎靈的。』律法是良善的,也是屬靈的。 保羅說到律法,使用『屬靈的』這個形容詞,表明律法與靈神有關。因為律法是由於神、出於神的,且因律法屬乎是靈的神,(約四24,)因此,律法在本質上和性情上與神是一樣的。凡從神所出來的,在本質上定規與祂是一樣的。在羅馬七章十四節,『屬靈的』這個詞,就是指這個本質。有些東西很好,但因著它們的本質不是出於靈,就不能稱為屬靈的。因為律法從神而來,而且在本質上與神一樣,所以就是良善的,也是屬靈的。 因著神是律法和律法本質的根源,律法在性質上,是非常的高超。我們絕不該認為律法不是良善或屬靈的。保羅很小心地說到羅馬七章中的律法。他著重地宣告說,律法是聖潔的,也是屬靈的。不論我們良善或邪惡,屬靈或不屬靈,律法仍是良善且屬靈的。我們若是邪惡的,律法仍是良善的。我們若是不屬靈,律法卻是屬靈的。無論我們是怎樣的人,律法總是良善的,也是屬靈的。 雖然律法的本身總是良善且屬靈的,但律法的頒佈對我們可能是積極的,也可能是消極的,可能是『白晝』,也可能是『黑夜』,就在乎我們屬靈的光景。律法的頒佈,對某種人來說,也許是非常的消極。但對另一種人,也許完全是積極的。 我們在山上頒賜律法的場合中,可以看見頒佈律法的這兩方面,就是『白晝』的方面和『黑夜』的方面。頒賜律法的那座山,稱為何烈山,也稱為西乃山。對山頂上的摩西而言,那座山是何烈山,就是神的山。但是對山下的百姓而言,那座山是西乃山。 我確信摩西絕不會忘記,那次在山頂上與主同在的美妙經歷。當彼得、雅各、約翰同主耶穌在變化山上的時候,他們看見主改變形像,但他們自己沒有改變。然

第六十一篇 頒賜律法和律法功用的消極方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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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六十一篇 頒賜律法和律法功用的消極方面(一) 讀經: 出埃及記十九章一至二十五節;二十章十八至二十二節;二十四章一至十八節;三十二章一至三十五節;三十三章一至六節;三十四章一至四節,二十九至三十五節;三章一節,十二節;四章二十七節;十八章五節;加拉太書四章二十四至二十五節;希伯來書十二章十八至二十一節。 在好幾篇論到律法『白晝』一面的信息之後,我們在本篇信息中,來到『黑夜』的一面。根據聖經中神聖的啟示,每當神來與人有所接觸,這個接觸定規是有兩方面。原因在於這樣的接觸涉及到神與人。在創世記三章人類墮落以前,人完全在神那一邊。人是照著神的形像,按著神的樣式造的。在創世記一章我們看見,神創造植物和動物, 各從其類。當然,人不是神聖的,但人被造,不像萬物各從其類,而是從神類的。所以,在創造的時候,人是在神那一邊,並且與神合一。在創造的時候,神和人不是兩類。因著人是照著神的一類造的,只有一個種類,就是神的種類。 在創世記三章我們看見,蛇用詭詐將祂邪惡的思想注入女人的心思裏。蛇問女人的問題,以及對她所說的話,就是那惡者思想的化身。當夏娃對蛇說話,並回答牠的問題時,就把邪惡的觀念接受到她的心思裏。這意思是說,在她喫知識樹的果子以前,撒但的思想已經種到她裏面。人墮落的發生,先是因著接受魔鬼的思想,然後因著喫知識樹的果子那個肉體的舉動。首先人的思想贊成那惡者;然後人照著那惡者的思想和話語而行動,喫了知識樹的果子。結果,那惡者的性情進到人的肉體裏。於是邪惡的思想和性情將人與神分開,使人不再在神的一邊,或是從神的一類。正如聖經指明,每一個罪人都是蛇類,就是毒蛇之種。(太二三33。)約翰一書三章十節甚至告訴我們,墮落的人是魔鬼的兒女。墮落的人成為那惡者一類的受造之物。他不再是從神的一類。故此,主耶穌責備彼得的時候,稱他為撒但。再者,有一天主耶穌明說,那將要賣祂的猶大是魔鬼。(約六70。)主能稱祂一個親密的門徒為撒但,並且說到一個假門徒是魔鬼,這件事實指明,墮落的人現今是從撒但一類的。墮落使人成為另一類的受造之物,不再是從神的一類。 神領以色列人到西乃山,那時候他們是從神的一類,還是從撒但的一類?我們應當小心回答這個問題。在出埃及記十九章三節,神說到雅各家和以色列人。雅各家和以色列人是兩種不同的百姓。(這個不同不能解釋為希伯來詩常見的對句法之一例。)在神的眼中,雅各家和以

第六十篇 神所愛的尋求者藉著成為神活話的律法所領受的祝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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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六十篇 神所愛的尋求者藉著成為神活話的律法所領受的祝福(二) 讀經: 詩篇一百一十九篇十一節,五十七至五十八節,六十五節,九十八至一百零一節,一百一十四節,一百三十三節,一百三十五節,一百六十九節,一百七十五節;十九篇七節下。 本篇信息繼續說到律法『白晝』的一面。事實上,我們甚至可以說,我們已經到了『正午』,因我們要看見,藉著作為神活話的律法,我們享受神自己作我們的分。當然,這是我們藉著神活的話所領受的一切祝福中最重要的點。 在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作詩的人用不同的說法來論到律法。在這些說法中,有一個是見證,或諸見證。(88,24,直譯。)律法乃是神的見證。律法是神的見證,它描述神,並呈現一幅神之所是的圖畫。某種律法總是制定那種律法之人的見證或彰顯。譬如,搶劫銀行的人若能制定律法,不用說,他們定規會使搶劫銀行合法化。律法總是立法者的彰顯。同樣地,神在何烈山所頒賜的律法,就是神這位神聖立法者的見證。神的律法就是神的圖畫。作為神彰顯的律法給我們看見神是怎樣的一位神。這就是舊約裏用到見證這個詞與律法有關的原因。十誡刻在兩塊叫作見證的版上。(出三四29,三一18,三二15,直譯。)因為這兩塊版放在約櫃裏,約櫃就叫作見證的櫃。(出二五22,三十6,直譯。)再者,存放約櫃的帳幕,也叫作見證的帳幕。(出三八21直譯。) 在詩篇一百一十九篇,對律法的其它說法是律例、典章、訓詞,判語。律法的確判斷我們。在神的律法以外,沒有判斷的標準。律法告訴人,甚麼是正確的,甚麼是錯誤的,甚麼是出於神的,甚麼不是出於神的,甚麼是為著神的,甚麼不是為著神的。當律法判斷人的時候,它衡量也暴露,它指責且赦宥,它稱義並定罪。為這一切的緣故,律法稱為神的判語。 根據九十一節,律法也稱為神的典章。典章就是規條或法則。譬如,在你所住的城市裏,就有甚麼地方可以停車,以及甚麼地方禁止停車的規定。每個城市有它自己的 規定。照樣,律法也是神聖的規定。 在詩篇一百一十九篇,律法也稱為神的律例。(12。)每一條誡命都是律例。 作詩的人也說到律法是神的訓詞。(4。)訓詞就是訓令,作為教導人行事為人的箴言。 在前一篇信息中,我們說到神所愛的尋求者,藉著作為神活話的律法所領受十方面的祝福:光照、生命的供應、澆灌、復甦、拯救、堅立、安慰、滋養、扶持和保護。我們所領受的頭一項祝福是光照。(一一九130,105,

第五十九篇 神所愛的尋求者藉著作為神活話的律法所領受的祝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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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五十九篇 神所愛的尋求者藉著作為神活話的律法所領受的祝福(一) 讀經: 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一百三十節,一百零五節;十九篇八節下;一百一十九篇二十五節,五十節;一篇一節上,二至三節;十九篇七節上;一百一十九篇四十一節,一百一十節,一百七十節,二十八節,七十六節,一百零三節,一百一十六至一百一十七節。 作為神活話的律法有許多功用。對於神所愛的尋求者,這些功用是藉著作為神活話的律法所領受的祝福。在本篇和下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從神活的話可以領受到的祝福。 雖然神所愛的尋求者從神的話領受祝福,但也可能來到神的話面前,卻得不著甚麼。我知道有許多人讀聖經,甚至查考聖經,而沒有從聖經得著甚麼。這是今天許多基督徒中間的光景。許多基督徒讀聖經的時候,得不著甚麼祝福。他們惟一得著的,就是虛空的知識。他們利用讀經所得的知識,從事於聖經問題的辯論。他們沒有因讀經 得著真實的幫助,反而因神的話而爭辯。結果,他們那樣的聖經知識先殺死了自己,然後他們用這知識去殺死別人。對他們來說,聖經不是賜人生命的書,乃是殺死人的書。 歷代以來,許多人因著只把聖經當作一本知識的書而被殺死。那些被聖經知識殺死的人,最顯著的例子,大概是十九世紀所謂的高等聖經批判家。這些高等聖經批判家查考聖經的時侯,極端運用他們的頭腦。結果,他們沒有從查考神的話中,得到一點祝福。 如果我們的光景正常,每逢來到神的話面前,都該得著幫助,並且大大地蒙福。若是我們得不著甚麼祝福,我們定規出了毛病。聖經都是神的呼吸;(提後三16,直譯;)因此,聖經的話就是神的氣。再者,主耶穌是神的化身,(西二9,)祂自己就稱為話。(約一1,14,啟十九13。)因而,來到話面前就該等於來到神面前。因為話是神的化身,它包含神的豐富。神的話包含神的一切所是。這就是神的話這樣豐富、實際、活潑、發光的原因。神對我們是甚麼,話對我們也是甚麼。倘若我們裏頭沒有造成攔阻的難處,每當我們來到神的話面前,就該得著祝福。 一 心的難處 (一)沒有用心 倘若你來到神的話面前,不能得著幫助,也許你的心有難處。你的心不正確。可能你沒有真正用心來到神的話面前。你讀聖經,但你對神的話沒有心。在人的生活當中,很可能因著需要作許多事情,而對那些事情沒有心。譬如,一位青年人可能被迫上學,但他無心受教育。他上學只因為他被迫這麼作。同樣地,我們也許由於責任感而讀神的話,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