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篇 以撒的婚姻-與主在一裏實際的生活
朗讀 第六十篇 以撒的婚姻-與主在一裏實際的生活 聖經啟示,神永遠的目的是要藉著一個團體的身體彰顯祂自己,並且這目的是憑著神的生命而達到的。我們要進入創世記的深處,必須看見這兩件事。在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我們看見,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這裏的人不是單個的人,乃是團體的人。可以說,能彰顯神形像的乃是人類,就是團體的身體。在創世記二章我們看見,為著達成神的目的,我們必須有生命樹所表徵神的生命。這兩章有兩個重要的辭-形像和生命。形像啟示神永遠的目的,生命揭示神達成祂目的的作法。切勿把創世記僅僅看作神創造的記載,和一些先祖的歷史。這種看法太膚淺了。當我們潛入本書的深處,就看見牠不僅僅記載創造和歷史,更啟示神永遠的目的並祂達成這目的的作法。 (10) 以撒的婚姻 把這兩點記在心裏,我們現在來看創世記二十四章。每個讀創世記的人,都認為本章是一段婚姻的記載。然而,這裏要緊的不是婚姻,而是婚姻所指明、含示並豫表的。我們講創世記一、二章時,看見那兩章不僅是神創造的記載,也是生命的記載。我們在那兩章所看見的每件事,都與生命有關。與生命無關的事,都略去了。你若仔紬讀那兩章,會看見神創造的許多方面都省略了,因為那些與生命無關。同樣的原則,在亞伯拉罕的歷史中,只有那些與生命有關的方面,纔記載在二十一至二十四章。 創世記全書只有五十章,涵括了二千三百年,就是人類歷史的前二十三個世紀。創世記若是歷史的記載,就需要數百章來論到這期間的事。僅僅五十章就涵括這麼長的期間,證明創世記不是歷史的記載。我再說,創世記表面看是歷史的記載,事實上卻是顯示神永遠的目的,並憑著生命達成這目的的作法。那些與神的目的並這目的憑著生命而達成無關的,都不記載在本書內。 創世記二十一至二十四章,涵括了四十年,(創二五20,)題到五件主要的事:以撒的出生,以撒的長大,以撒的獻上,撒拉的死和埋葬,並以撒的婚姻。這段記載雖然簡短,卻非常有意義。在這裏我們看見正確的出生和正確的長大。這種出生和長大產生了燔祭,使神滿足。在二十一章的出生和長大以後,有二十二章的燔祭。然後,就如我們所看見的,二十三章有撒拉的死,以及對她的埋葬詳細的記載。接著,在二十四章我們看見一個美妙的婚姻。但本章不僅僅是婚姻的記載,乃是具有生命深刻意義的故事。 (a) 與主在一裏實際的生活 照著多數基督徒一般的領會,本章主要的點是以撒豫表基督是新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