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篇 亞倫和他的兒子成聖作祭司(二)
朗讀 第一百三十四篇 亞倫和他的兒子成聖作祭司(二) 讀經: 出埃及記二十九章一至十四節;四十章十二至十五節;利未記八章一至九節,十二至十七節。 我們已經看見,祭司外面需要穿上祭司的衣服,裏面需要因滋養的食物而得著飽足。祭司的衣服和祭司的食物都是表徵基督不同的方面。 出埃及記二十九章一節和十至十四節說到獻上公牛作為祭司的贖罪祭,這裏的贖罪祭就是基督開了一條路,把我們的虛空充滿了。這種虛空乃是裏面的飢餓,如果我們餓了,我們裏面就空了。祭司的衣服豫表基督遮蓋我們的赤身露體。我們有基督作為祭司的衣服,就不再赤身露體了。反之,我們外面有榮耀和華美的彰顯。這意思是說,我們外面的赤身露體已經被遮蓋起來,如今我們有基督來遮蓋我們的赤身露體。但我們裏面還需要基督充滿我們。我們裏面的虛空要得著充滿,基督就必須作我們的贖罪祭。 兩種焚燒 贖罪祭不是給祭司的食物,這祭要完全焚燒。出埃及記二十九章十三至十四節說:『要把一切蓋臟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都燒在壇上。只是公牛的皮、肉、糞,都要用火燒在營外;這牛是贖罪祭。』這些經文說到兩種不同的焚燒。十三節所描述的頭一種焚燒,乃是在壇上焚燒脂油,與肝上的網子,並兩個腰子。這種焚燒產生一種馨香之氣升到神那裏作祂的滿足,就如燒香一樣,不是為著審判或煉淨,而是為著神的享受。十三節裏繙作『焚燒』的希伯來字乃是用來指燒香的詞。(參看18,25。)祭司燒香作為馨香之氣,乃是為著神的滿足,神享受香的芬芳。就贖罪祭而論,蓋臟的脂油和一些內臟都要焚燒作為神的享受。 這種焚燒滿足了神的要求,神的要求主要有三類:祂的公義、聖潔、榮耀的要求。神是公義的,神是聖潔的,神也是滿了榮耀的。因此,祂的公義、聖潔和榮耀都對我們有要求。倘若我們缺少神的榮耀,與祂的公義、聖潔不相配,我們就無法滿足祂的要求,因而落在祂的定罪之下。 贖罪祭的脂油滿足了神的要求。牲畜的脂油出自牲畜的豐富,這豫表基督之完全的甜美和豐富,滿足了神公義、聖潔、榮耀的要求。焚燒脂油和內臟就產生一種馨氣之氣作為神的滿足,神對它完全心滿意足。所以,與贖罪祭有關的頭一種焚燒乃是為著神的滿足。 十四節所描述的焚燒乃是把皮、肉、糞燒在營外。贖罪祭的這些部分要用審判的火來焚燒,所以,第二種焚燒乃是審判的焚燒。這不是在祭壇上進行,而是在營外進行,表徵棄絕和審判。一方面,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