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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篇 成軍(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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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十三篇 成軍(十二) 讀經: 民數記八章。 在論到民數記八章的這篇信息中,我們要簡要的來看兩件事—點燈(民八2~4)與呈獻利未人(服事祭司職任的人—民八5~26)。我們不會詳細的說到這些事,只留意一些重要的點。 拾 點燈 民數記七章說到有關運輸的供物,八章二至四節說到點燈。惟有在呈獻供物之後,亞倫纔點燈。 一 在藉著供物與神談話之後 民數記七章結束於摩西藉著供物與神談話。(民七89。)燈在這談話之後點亮。 二 七盞燈在燈臺前發光 民數記八章二、三節說,『點燈的時候,七盞燈都要在燈臺前發光。亞倫就這樣行,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將燈臺前的燈點亮。』這裏我們看見,表徵七靈(啟四5)的七盞燈在燈臺前發光,朝著帳幕的中間或中心部分照耀。因此,燈的照耀是在正確的方向,為著事奉並行動。 帳幕裏面沒有日、月、星的光。因此,若沒有燈臺的照耀,整個帳幕就都在黑暗裏。 三 燈臺的作法 『這燈臺的作法,是用金子錘成的,連座帶花都是錘成的;摩西就照著耶和華指示他的樣式製作燈臺。』(民八4。)燈臺的作法描繪出基督如何構成為光的盛托者。一塊金子照著神指示摩西的樣式,錘成燈臺的形狀。(出二五31~40,三七17~24。)金表徵基督的神聖性情,金的錘打表徵基督在祂人性裏的受苦,藉此祂被構成為神聖之光的盛托者,在神的居所裏照耀,使事奉神的人能在那裏事奉。(關於燈臺進一步的細節,見出埃及記生命讀經第九十二至九十四篇。) 到這地步,百姓豫備好了,運輸工具獻上了,燈也點亮了。因此,神的子民能開始對祂有屬靈的事奉。 拾壹 獻上利未人(服事祭司職任的人) 獻上利未人,就是服事祭司職任的人,記載在民數記八章五至二十六節。實際上,利未人的工作該與祭司的盡職一致。因著舊約的安排,神將這些分為兩部分。祭司職任是直接對神的神聖事奉,而利未人是服事祭司職任。就如照管動物和搬運帳幕的器具,這些事是利未人的工作。 一 潔淨利未人 『你要從以色列人中取利未人,將他們潔淨。』(民八6。)所有的利未人都必須得潔淨。七、八節說到潔淨利未人。 1 將洗滌水彈在他們身上 『你要這樣向他們行,好潔淨他們:將洗滌水彈在他們身上。(民八7上。)將洗滌水彈在利未人身上,表徵將基督救贖的功效應用在服事的信徒身上。今天我們在原則上是一樣的。每天清晨,我們藉著基督救贖之血的彈灑、應用,重新得著潔...

第十二篇 成軍(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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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十二篇 成軍(十一) 讀經: 民數記七章一至十節,八十四至八十九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來看民數記七章,這是新的一段,說到以色列人的供物。 玖 供物 在對付玷污、疑忌的試驗、拿細耳人的願、和三一神的祝福之後,神與以色列人之間的情況來到新的階段。在百姓一面,一切都豫備好了。他們已經編組成軍,並且列隊安營。在神一面,帳幕已經建造、豎起,並且立在地上,宣告諸天的神如今在地上,甚至在曠野裏有了居所。 我們用鳥瞰的眼光,能看見兩個項目:帳幕和祭壇。帳幕表徵神在地上的具體化身。這具體化身是神的住處,使神能住在人中間,藉此人不僅能接觸祂,並且能進入祂裏面,有分於祂元素和屬性的一切所是。這些元素和屬性是由陳設餅、燈臺、香壇、和約櫃所表徵。人能進入神裏面。這是何等奇妙! 在這時以前,神在地上沒有家。就地而論,神無家可歸。祂無處可去,可停留或定居。亞伯拉罕是祂親密的朋友,跟祂非常要好。神非常喜歡亞伯拉罕這位親密的朋友,但祂只能來探訪,留在祂朋友的帳棚裏幾個小時,然後就離開了。祂沒有地方可以定居且安息。當以色列人下到埃及時,他們被法老篡竊、霸佔,給法老作奴隸。神不能作甚麼。那時祂只能被視為諸天之上的神,不能被視為地上的神。 但是到了民數記,情況完全不同。如今在曠野裏,在大約二百萬以色列人中間,神有了一個家,一個住處,使祂能完全定居且安息。祂的子民也已經以美好的次序編組成軍,在美麗的部署中展示出來,可以向神的仇敵有所宣告。此外,神的選民藉著祭壇,(就是救贖,)藉著祭牲的流血,(指向基督,)不僅有權利接觸神,也有權利進入祂裏面。在民數記的這一階段,神不再只在諸天之上;祂乃是諸天與地的神。因此,如今神有兩個居所—諸天與地,而祂更喜歡地上的居所。 帳幕連同其一切器具,充分描繪並豫表具體化身的三一神,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在帳幕裏,就是在具體化身並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裏。我們一進到帳幕裏,就能在其中遊歷,觀看牠一切的內容。 基督徒的生活是遊歷的生活,是每天在帳幕裏,在豫表的三一神裏遊歷的生活。這就是說,我們進入帳幕之後,就能遊歷、觀看神的屬性和元素。我們這樣遊歷,會看見陳設餅、燈臺、和香壇,這一切都豫表基督。神是生命;陳設餅桌子展示生命的餅。神是光;燈臺光照我們,我們也在光中。神悅納悔改而蒙救贖的罪人,香壇表徵神歡迎我們。 今天你在帳幕裏遊歷過麼?今天早晨你起床後...

第十一篇 成軍(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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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十一篇 成軍(十) 讀經: 民數記六章二十二至二十七節,哥林多後書十三章十四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來看民數記美妙的一段—六章二十二至二十七節。這段經文說到在神聖三一裏蒙神祝福的事。 捌 蒙神祝福 蒙祝福的這段,是在對付玷污、疑忌的試驗、和拿細耳人的願之後。這三件事實際上是三步。首先,我們對付一切玷污人的事物;接著,我們需要經歷與疑忌有關的試驗;然後,我們藉著許拿細耳人的願,將自己獻給主。 我們若是花時間來看這三步,就會領悟事奉主並為祂的國爭戰,不是一件膚淺、微小、或輕忽的事。反之,這些事非常高深而且奧妙。我們必須達到拿細耳人的水平,就是勝過天然的情感、屬地的歡樂、背叛、和料不到的死亡。我們若勝過並遠離這四件事,就會在領受神自己作我們福分的地位上。 一 是神在祂神聖三一裏的祝福 在拿細耳人許願的記載之後,耶和華吩咐摩西告訴亞倫和他兒子—與神十分親近的眾祭司—用神的神聖三一祝福祂的子民。耶和華是三一神。祂這位三一神在祂的神性並神聖的三一裏,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神若不是三一,就無法將自己分賜到祂的選民裏面,作他們的福分。這福分就是神自己分賜到祂的選民裏面。神渴望這樣祝福祂的選民,但他們需要達到符合祂祝福的標準。 全宇宙中惟一的福分就是神自己。在神以外,任何的事物都是虛空。整個宇宙是神創造的,但若沒有神,離了神,甚至神所創造的宇宙也是虛空。宇宙的存在是很大的神蹟,但若沒有神,宇宙神奇的存在也是虛空。離了神,一切都是『虛空的虛空。』(傳一2。)惟有神自己是真實的。惟有祂對我們是福分。倘若我們得著整個宇宙而失去神,我們就是最可憐的人。歷史中滿了這種人的事例,他們得著許多財富和物質的事物,但他們至終領悟,沒有神,這一切全是虛空。神自己纔是我們的福分,而這福分是藉著那聖者在祂神聖三一—父、子、聖靈—裏分賜到我們裏面,而臨到我們。 關於神的神聖三一,傳統甚至基本的神學都沒有這觀點,看見神聖三一是為著神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這亮光是近三十年纔臨到我們的。 以弗所一章有一段記載,說到三一神如何在祂神聖的三一裏,祝福祂所揀選、救贖、並變化的人。這章主要的是論到神在祂神聖的三一裏祝福我們的三步,就是祂在父裏、(弗一3~6、)在子裏(弗一7~12、)並在靈裏(弗一13~14)祝福我們。至終,因這神聖三一的流作了神選民的福分,就有一個結果,產生召...

第十篇 成軍(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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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十篇 成軍(九) 讀經: 民數記六章十三至二十一節。 拿細耳人是高超的人,是絕對、完全、徹底為著神的人。一個人要成為拿細耳人,必須通過五章一切玷污的對付和疑忌的試驗。沒有通過民數記五章的對付和試驗的人,都不能成為拿細耳人。 拿細耳人必須勝過四件主要的事。第一,他必須勝過對血親天然的情感,對母親、父親、妻子與兒女一切天然的情感。主耶穌勝過了這樣天然的情感。馬太十二章四十八至五十節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就伸手指著門徒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因為凡實行我在諸天之上父旨意的,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主耶穌所承認為親屬的,乃是祂在靈裏的親屬,不是祂在天然生命裏的親屬。 當然,主耶穌是真正的拿細耳人。拿細耳人最好的榜樣就是人耶穌。既然如此,我們都必須跟祂學,跟從祂,負祂的軛。(太十一29~30。)照例說,每一個新約的信徒都該是拿細耳人。然而,今天在一座城裏很難找到一個正確的新約拿細耳人。 拿細耳人必須勝過的第二件事是屬地的歡樂。我們若要成為拿細耳人,就必須禁絕屬地的歡樂。 第三,拿細耳人必須對付他性情裏的背叛。感謝神,我們被造,頭上有許多頭髮,指明我們在權柄之下。我能見證,在一個人、一件事、或一種環境之下,乃是很大的祝福。在日本侵略中國的期間,我被日本人逮捕,關在監牢裏三十天。我在非常嚴厲的對付和控制之下,但甚至那種監禁對我也是祝福。 孩童和十幾歲的少年需要在權柄之下。不在權柄之下的孩童定會任性狂妄。不願意在一個人、一件事、或一種環境之下的十幾歲少年,也是如此。 在召會生活中,我們都接受了神,並且由神而生。我們都接受了神的生命。就這面的意義說,我們眾人,包括使徒保羅在內,都是同等的。然而,在召會中有些人是嬰孩。約翰在他的第一封書信裏,籠統的稱所有的聖徒為『孩子們』。(約壹二1,28,三7,18,四4,五21。)然後,他分別的稱一些人為『小孩子,』稱另一些人為『青年人,』又稱另一些人為『父老們。』(約壹二12~14。)若是說在一個三代同堂的家庭裏,所有的成員都一樣,這會使這家庭一團糟。在家庭生活中,祖父母、父母與兒女,三代之間的確有所不同。在召會生活中,原則也一樣。彼前五章五節說,『年幼的,要服從年長的。』雖然在靈裏,年長的也該學習服從年幼的,(弗五21,彼前五5下,)但年齡上的不同仍然存在。 在某人或某事之下乃是祝...

第九篇 成軍(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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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九篇 成軍(八) 讀經: 民數記六章六至十二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繼續來看民數記六章所說成為聖別作拿細耳人的事。 五 不可接觸死,免得受玷污 在前篇信息中,我們看見人要成為聖別作拿細耳人,第一,不可接觸任何屬地的歡樂(由酒所表徵—民六3~4);第二,必須保守自己在神的主權之下(由不可剃頭所表徵—民六5)。現在我們需要看見,拿細耳人不可接觸死,免得受玷污。在神眼中最可恨的是死,拿細耳人不可被死玷污。 1 不因血親的死受玷污,而該一直分別為聖歸神 拿細耳人不該因血親,至親的死受玷污,而該一直分別為聖歸神。(民六6~8。)甚至他父親和母親的死也不該玷污他。這表徵我們不該因來自天然情感的死受玷污,而該在聖別中保守自己潔淨。拿細耳人必須一直完全聖別,從一切事物中分別歸神,並且該一直聯於神。 拿細耳人必須禁絕屬地的歡樂,不因來自天然情感的死受玷污。歡樂是享受事,天然的情感是愛的事。要避免玷污,拿細耳人對屬地的歡樂和天然的情感都必須謹防。 2 因身旁有人突然死了,以致受了玷污,就要在第七日得潔淨 拿細耳人分別出來的頭,若因身旁有人突然死了,以致受了玷污,就要在第七日(分別出來的最後一天—徒二一27)剃頭而得潔淨。(民六9~12。)這指明我們若因某種料不到的死受了玷污,就當將自己重新分別給主,而得潔淨。 按人說來,若身旁有人突然死了,這不是拿細耳人的錯。然而,這樣突然的死仍會玷污拿細耳人,拿細耳人對這種玷污仍有責任。今天我們生活在人中間,按屬靈說,我們無法斷定何時有人會在身旁死去。我們若因料不到的死受了玷污,就需要有新的開始。我們需要將自己重新分別給主,而得潔淨。 我們難以領悟死是多麼污穢且玷污人。我們認為罪非常玷污人,但神恨惡死更甚於罪。在召會生活中,罪可能進來玷污召會,破壞聖徒,但我們更常受到死的玷污。死是隱藏的東西,常常就在我們身旁,但我們對死沒有感覺;或者我們不覺得死,就受到死的玷污。 我們如何知道受了死的玷污?我們是因著有死的知覺或感覺而知道這事。罪帶來定罪,這影響我們的良心。然而,死不是定罪的事,不是影響良心的事。死是使我們死沉,使我們發死的事。 你到聚會中來,常常因著得到生命的供應而被點活。然而,有時候你聚會後回家,裏頭覺得死沉,卻不知道為甚麼。你的良心裏不覺得定罪,但有一種殺死在你裏面進行,使你發死。你的靈軟弱、苦...

第八篇 成軍(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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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八篇 成軍(七) 讀經: 民數記六章一至五節。 我十分讚賞民數記各章排列的次序。首先,一至四章記載,為神爭戰並事奉神之神聖軍隊的編組;接著,五章論到玷污的對付,以及貞潔的試驗,藉以斷定我們向著所愛者是否單一、純潔、貞潔。然後,六章論到拿細耳人。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論到拿細耳人的這章。 柒 成為聖別—作拿細耳人 神渴望祂所有的子民都是拿細耳人。作拿細耳人就是絕對且徹底的成為聖別歸給神。這樣成為聖別就是不為著神以外的任何事物。 論到對付玷污的那段給我們看見,神要祂的子民潔淨、公義、忠信。為著貞潔的試驗指明,神要我們單單愛祂,用我們的心、心思、情感、意志和肉身的力量愛祂。(可十二30。)祂要我們沒有別的人事物,只有祂作我們起初的愛和獨一的愛。即使我們這樣愛祂,我們仍可能不是絕對且徹底的為著祂。 我們可用婚姻生活來作個比方。你的妻子可能真正愛你,向你完全貞潔;但她也許不是完全、絕對、徹底的為著你。甚至最有愛的妻子,在某些事上仍然為著自己。 拿細耳人的事乃是試驗我們的絕對。我們若要作拿細耳人,就必須絕對、完全、徹底為著神。 一 表徵主耶穌在祂的人性裏為神生活 照著豫表,在人類中間獨一的拿細耳人是主耶穌。因此,拿細耳人是基督的豫表。拿細耳人表徵主耶穌在祂的人性裏為神生活。 二 藉著許特別的願,將自己分別歸給神 民數記六章二節說到男人或女人『許了特別的願,就是拿細耳人的願,要將自己分別歸給耶和華。』這裏我們看見,拿細耳人是藉著許特別的願,將自己分別歸給神,而成為聖別。有時我們向主許了願,但這願可能不是那麼堅定或絕對,我們並沒有遵守。你能許願,並且一生忠於這願麼? 1 在對付一切玷污之後,將自己分別出來,成為聖別歸給神 分別和聖別是不同的。分別是在消極一面,聖別是在積極一面。在消極一面,我們將自己從屬世的人中分別出來。在積極一面,我們聖別自己,就是將自己交給神。我們首先被分別,然後被聖別。 將自己分別出來,成為聖別歸給神,應當在對付一切玷污(民五)之後。這是合乎邏輯的,因對付玷污該在拿細耳人的願之前。 2 祭司是生來就作祭司 生來為祭司的人,是神所發起,由神命定的。祭司必須是拿細耳人,是絕對為著神的人。這是照著神的命定。人成為祭司乃是神發起的;這不在於人作甚麼,乃在於神對他所作的。 3 拿細耳人是藉著許願成為這樣的人 但...

第七篇 成軍(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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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七篇 成軍(六) 讀經: 民數記五章十一至三十一節。 本篇信息中,我們要繼續來看民數記五章所描述對付玷污的事。 四 對付丈夫所疑忌的妻子 民數記五章十一至三十一節說到對付丈夫所疑忌的妻子。這事例啟示神不僅主宰祂每一個兒女,在對付某種玷污上,祂甚至也作神奇的事。 在明白民數記的事上,我們很容易就能按邏輯明白五章一至十節團體與個人的對付。然而,要按邏輯領略五章十一至三十一節裏的對付並不容易,因為這是聖經別處所沒有題過的。要按邏輯領會這對付,惟一的路就是把牠當作豫表的一部分。 聖經裏是以不同的方式來賜給我們啟示。首先,以明言賜下神聖的啟示,如創世記一章一節告訴我們,起初神創造諸天與地。 第二,藉著歷史的記載傳達啟示。從出埃及記至瑪拉基書是以色列人漫長的歷史,向我們揭示許多神聖的真理。 第三,藉著不同人物的生平賜下神聖的啟示,如創世記裏的八個人物(亞當、亞伯、以挪士、以諾、挪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約瑟)。例如,以挪士是軟弱、脆弱、必死的人,但他有呼求主名的特徵。(創四26。)雖然以挪士脆弱,但藉著呼求主名,他成了豐富且剛強的人,因他進入所呼求者的力量和豐富裏。 最終,藉著豫表賜下神聖的啟示。豫表含示表號、影兒、豫表、和表樣。例如,亞伯拉罕的兩個妻子是兩約的表號:夏甲表徵律法之約,撒拉表徵恩典之約。(加四21~31。)撒拉與夏甲的故事不僅可視為表號,也可視為影兒。律法之約或恩典之約都不是在夏甲與撒拉的時候立的。然而,夏甲與撒拉分別是律法之約與恩典之約的影兒。 甚至明言和表號也可能與豫表有關。箴言四章十八節說,『義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這句箴言是明言,但在這話裏有表號,是豫表的一部分。『黎明的光,』日出,表徵基督的來臨。(路一78。)這表號也可表徵我們早晨的復興。由這例證我們看見,清楚的明言可能包括表號,可以視為豫表的一部分。 聖經裏的豫表是一件大事,並且有許多方面。在舊約裏,藉著豫表傳達的神聖啟示可能等於明言。 要用明言解釋民數記五章十一至三十一節很難。這裏所描繪的與歷史或人物無關,卻與豫表有關。 在豫表裏,神在西乃山得著一班人,用他們在地上建造居所。祂賜給他們一套律法、條例和典章,叫他們敬拜祂。此後,祂進來將這班人編組成為軍隊。神所得著的人,被編組成為能為祂爭戰的軍隊,以及能事奉祂的祭司體系,這班人...

第六篇 成軍(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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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六篇 成軍(五) 讀經: 民數記五章一至十節。 神的子民要成為軍隊,必須符合某些條款或條件。其中一個條件就是必須對付玷污。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民數記五章所啟示關於對付玷污的事。 陸 對付玷污 神是義的、聖的,不能容忍玷污,因此,祂的子民必須對付玷污。 一 對付的原因 對付玷污的原因是三重的。首先,神的子民是祂的居所和住處;(民五3;)第二,神的子民是為神爭戰的戰士;(民一20,22,24,26,28,30,32,34,36,38,40,42;)第三,那些成為軍隊的人也是事奉神的祭司。(民三3。)神要得著居所、軍隊和祭司體系,祂的子民就必須對付玷污。他們和神一樣,必須是義的、聖的,因此是潔淨的。 二 團體的對付 民數記五章的對付是按著非常美好的次序。民數記五章一至四節開始於團體的對付。整個軍隊該有團體的對付,而不僅有個人的對付。這團體的對付主要與三件事有關—痲瘋、漏症、以及因接觸死而有的不潔。 1 對付痲瘋 在作神軍隊的召會生活中,不該有痲瘋。痲瘋表徵天然的人邪惡的流出,尤其是背叛。就這面的意義說,我們都是患痲瘋的,都有痲瘋。痲瘋就在我們的裏面、在我們的成分裏面。這是深刻且主觀的,需要我們徹底的對付。我們若不對付裏面的痲瘋,就會成為玷污、不潔的。 照著舊約的教訓,痲瘋主要是來自背叛神的權柄。這事的第一個例證是米利暗和亞倫的事例,他們背叛神的代表權柄,摩西。(民十二1~10。)因著背叛神的代表權柄,米利暗就成了患痲瘋的。 背叛的性情、背叛的元素,就在我們的血輪和性情裏。因此,這是非常天然的東西。身為天然的人,我們每個人都是痲瘋患者。 2 對付漏症 第二件必須對付的事是漏症。任何出自我們這人的東西,就如身上所出的汗,都是一種漏。在屬靈上,漏症是天然的人過分、不正常、不受約束的流出,表徵人對於他的自己、脾氣、偏好、愛憎,沒有節制,不受羈束。在我們日常的生活中,我們這人若是顯出過分、不受約束,就不是正常的,這種不正常就是漏症。例如,我們若是發脾氣,這就是過分、不受約束、不正常。這是天然之人的漏,流出。我們愛憎不受約束的表達,也是一種漏。 對付因接觸死而有的不潔 第三件必須對付的事是因接觸死—屬靈的死—而有的不潔。以色列人不可接觸任何死的東西,無論是動物、昆蟲或人。(利十一24~47,民十九11。)他們若接觸這些東西,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