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篇 成軍(十二)
朗讀 第十三篇 成軍(十二) 讀經: 民數記八章。 在論到民數記八章的這篇信息中,我們要簡要的來看兩件事—點燈(民八2~4)與呈獻利未人(服事祭司職任的人—民八5~26)。我們不會詳細的說到這些事,只留意一些重要的點。 拾 點燈 民數記七章說到有關運輸的供物,八章二至四節說到點燈。惟有在呈獻供物之後,亞倫纔點燈。 一 在藉著供物與神談話之後 民數記七章結束於摩西藉著供物與神談話。(民七89。)燈在這談話之後點亮。 二 七盞燈在燈臺前發光 民數記八章二、三節說,『點燈的時候,七盞燈都要在燈臺前發光。亞倫就這樣行,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將燈臺前的燈點亮。』這裏我們看見,表徵七靈(啟四5)的七盞燈在燈臺前發光,朝著帳幕的中間或中心部分照耀。因此,燈的照耀是在正確的方向,為著事奉並行動。 帳幕裏面沒有日、月、星的光。因此,若沒有燈臺的照耀,整個帳幕就都在黑暗裏。 三 燈臺的作法 『這燈臺的作法,是用金子錘成的,連座帶花都是錘成的;摩西就照著耶和華指示他的樣式製作燈臺。』(民八4。)燈臺的作法描繪出基督如何構成為光的盛托者。一塊金子照著神指示摩西的樣式,錘成燈臺的形狀。(出二五31~40,三七17~24。)金表徵基督的神聖性情,金的錘打表徵基督在祂人性裏的受苦,藉此祂被構成為神聖之光的盛托者,在神的居所裏照耀,使事奉神的人能在那裏事奉。(關於燈臺進一步的細節,見出埃及記生命讀經第九十二至九十四篇。) 到這地步,百姓豫備好了,運輸工具獻上了,燈也點亮了。因此,神的子民能開始對祂有屬靈的事奉。 拾壹 獻上利未人(服事祭司職任的人) 獻上利未人,就是服事祭司職任的人,記載在民數記八章五至二十六節。實際上,利未人的工作該與祭司的盡職一致。因著舊約的安排,神將這些分為兩部分。祭司職任是直接對神的神聖事奉,而利未人是服事祭司職任。就如照管動物和搬運帳幕的器具,這些事是利未人的工作。 一 潔淨利未人 『你要從以色列人中取利未人,將他們潔淨。』(民八6。)所有的利未人都必須得潔淨。七、八節說到潔淨利未人。 1 將洗滌水彈在他們身上 『你要這樣向他們行,好潔淨他們:將洗滌水彈在他們身上。(民八7上。)將洗滌水彈在利未人身上,表徵將基督救贖的功效應用在服事的信徒身上。今天我們在原則上是一樣的。每天清晨,我們藉著基督救贖之血的彈灑、應用,重新得著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