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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篇 爭戰(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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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四十二篇 爭戰(十一) 讀經: 民數記三十章一至十六節。 民數記二十八章一節至三十章十六節這一段論到律例,就是附加的律法。這些律例是關於兩件事:供物(民二八1~二九40)與許願。(民三十1~16。) 二 關於許願 在關於供物作神食物的律例之後,接著有關於許願的律例。向神獻供物是我們的本份,我們的責任;向神許願乃是我們自願的。神要我們作的,比我們盡責履行祂的要求更多。祂想要我們作一件額外的事-向祂許願。在民數記六章拿細耳人的願,就是特別一種願的例子。 在今天的召會生活中,我們也有這兩件事,就是履行神的要求,以及向神許願。倘若我們只是履行神的要求,我們就還沒有達到最高的標準。我們需要向神許願,很明確並特定的,自動向神許願。 按照召會歷史,所有為神使用來完成神新約職事的人,都是自動向神許願的人。他們不僅履行神的要求,也自動向神許願。達祕(J.N.Darby )就是其中一個例子。他履行了神的要求,也許了一個願:為了召會生活的需要,自願守童身。 神使用我們到甚麼程度,在於我們的許願。當然,許願不限於婚姻的事。我們可以在許多不同的事上向神許願。我們所許的願越高,主越能使用我們。 我盼望在主的恢復中,有許多青年被摸著、受激勵來向神許願。主的恢復需要那些向神許願的青年。一個自動許願的年輕人可以說,『主,我藉著你的憐憫和恩典履行了你新約的要求,但我要作些額外的事。我要許願絕對的為你而活。』我們都需要向主許某種願。 1 人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用誓言約束自己 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用誓言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民三十1~2上,)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而行。(民三十2下。)這指明我們向神許了願,就必須遵守。我們若食言,就要受虧損。   2 女子年幼還在父家的時候,向耶和華許了願,用誓言約束自己 民數記三十章三至五節說到女子年幼還在父家的時候,向耶和華許了願,用誓言約束自己。在這樣的事例中,最後定準的,乃在她的父親。這裏的女子表徵信徒,父親表徵父神。在神的眼中,所有的信徒都是女子。我們所許一切的願,最後定準的,乃在父神。 3 已婚婦人所許的願,由丈夫定準 在六至八節,我們看到已婚婦人所許的願,是由丈夫定準的。這裏的丈夫表徵主基督。我們這些信徒都有為父的神,與為主的基督。我們乃是在父家中,並有基督為丈夫的女子,我們對自己所許的願沒有權作最後的定準...

第四十一篇 爭戰(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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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四十一篇 爭戰(十) 讀經: 民數記二十九章一至四十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進一步來看民數記二十八、二十九章裏關於供物的律例。 上半年的頭四個節期已經應驗了,但下半年的末了三個節期要在將來纔得應驗。頭四個節期是藉著基督的死、復活和升天得著了應驗。末了三個節期是與主第二次的回來有關,要在主回來時得著應驗。 f 吹號日的燔祭 民數記二十九章一至六節說到吹號日的燔祭。這日是七月初一日,是下半年的開始。當日要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不需要人的勞苦,因為一切都是神自己所作。除了兩隻公牛贖改為一隻以外,供物與月朔所獻的一樣。 g 遮罪日的燔祭 遮罪日也要獻上燔祭。(民二九7~11。)基督在十字架上完成了遮罪。遮罪就是平息。遮罪不是平息神,乃是平息我們與神之間的光景。我們不該以為神向我們發怒,而需要平息。不,神愛世人;需要遮罪乃是因為我們墮落的光景,不是因為神發怒。我們的光景滿了難處,滿了罪行,需要遮罪。基督藉著祂在十字架上的死,就對付了我們的罪,祂這樣作,也平息了我們與神的關係,使我們得蒙救贖,得著赦免並稱義。我們悔改、相信基督、並接受祂作我們的救主時,就經歷了這節日。 遮罪節有雙重的應用。就屬靈一面說,這節日已經應用在我們身上;就字面說,要在將來應用在猶太人身上。主耶穌從空中降到地上以後,猶太人就悔改、哀哭、轉向神,接受基督作他們的救主。這是遮罪節字面的應驗。 遮罪節是在七月十日,要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在這日,人要刻苦自己,就是說,要悔改、哀哭並為自己的罪難過。除了兩隻公牛犢改為一隻以外,供物和月朔所獻的一樣。 h 住棚節的燔祭        民數記二十九章十二至三十八節說到住棚節的燔祭。這個節從七月十五日開始,一連七日。第一日要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豫表基督不同方面的供物,包括兩隻公綿羊,十四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羔,以及第一日的十三隻公牛犢(隨後六日每日減少一隻),還有同獻的素祭和奠祭,作為燔祭;此外又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在表徵復活的第八日,要有嚴肅會。除了兩隻公牛犢改為一隻公牛以外,供物和月朔所獻的一樣。  吹號節、遮罪節和住棚節都是在七月很短的時期之內發生。這些節期幾乎是同時應驗的。吹號節要應驗於基督回來時,(太二四31,)那時神要呼召猶太人從分散中回到他們祖宗之地。遮罪節要應驗於以色列被召聚回到...

第四十篇 爭戰(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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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讀 第四十篇 爭戰(九) 讀經: 民數記二十八章一至三十一節。 捌 律例 民數記二十八章一節至三十章十六節說到關於供物(民二八1~二九40)和許願(民三十1~16)的律例。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關於供物的律例。     一 關於供物 1 給神作怡爽之香氣的火祭-神的食物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獻給我的供物,就是獻給我作怡爽香氣之火祭的食物,你們要按日期獻給我。(民二八2。)在這節神說到祂的食物。似乎祂在求祂的子民不要忘記祂的食物。祂要他們記得給祂東西喫。這裏神似乎是對祂的子民說,『我為你作了許多,我豫備了糧和水。現在我要你們顧到我的食物。我的食物就是你們獻給我的供物。這些供物是使我怡爽的香氣。』神要摩西在收歸他先祖那裏以前,囑咐百姓顧到神的食物,按時向祂獻上食物。你聽過神要喫東西麼?我們喫自己的食物時,需要記得神也想要有食物,我們需要豫備一些東西給祂喫。 希伯來十章五至九節指明,基督是舊約供物的實際和頂替。八節和九節說,『祭物和供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所不願要的,也是你不喜悅的。(這些都是按著律法獻的。)後來又說,看哪,我來了,是要實行你的旨意。可見祂除去那先有的,為要立定那後來的。』這裏神的旨意是除去那先有的,就是舊約的祭牲,為要立定那後來的,就是新約的基督為祭物。新約的供物就是基督自己。今天神的願望和喜悅不在祭牲身上;神的願望和喜悅完全在一個人身上,這個人就是基督。 在我們進一步來看民數記二十八章神的食物時,讓我們想想二十五至二十八章的順序。在二十五章,以色列人有一次極大的失敗,墮入淫亂裏,敗壞了他們的人性;也墮入拜偶像,侮辱了神的身位。由於這次失敗,二萬四千人以色列死於疫病。我們若在那裏,可能會想,神在祂子民身上作工了這麼久,又為他們作了這麼多,現在由於這可憐的光景,神和他們之間的關係就要斷絕了。 然而,神沒有和以色列人斷絕關係。這由二十六章裏的重新數點得著證明。神仍有祂的數目,在二十六章被數點的總數,和在一章的總數幾乎一樣。(民二六51,一46。)頭一次數點的時候,還沒有任何擾亂或因著神的懲罰而人數減少。重新數點是在許多擾亂和藉審判而人數減少以後。然而,雖然有這一切試煉、風波、試誘、失敗和人數的減少,神為自己所得的數目,幾乎和祂開頭時所得的一樣。不管仇敵作了甚麼,不管百姓有多少失敗,神藉著祂主宰的恩典和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