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篇 定罪和屬死職事的榮光上面的帕子
朗讀 第六十五篇 定罪和屬死職事的榮光上面的帕子 讀經: 出埃及記三十四章二十九至三十五節;哥林多後書三章七節,九節上,十三至十八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繼續來看律法『黑夜』的一面。在林後三章七節、九節,保羅用了本篇信息題目的所有鑰字:『定罪和屬死職事的榮光上面的帕子。』榮光和職事這兩個詞是積極的;然而,帕子、定罪、屬死,這些詞是消極的。在林後三章,保羅先說到屬死的職事,(7,)然後說到定罪的職事。(9。)這些的確是特別的說法。儘管這些辭彙在聖經裏,但並非所有的基督徒對於它們都很熟悉。 一 定罪和屬死職事的榮光 根據保羅在林後三章的話,摩西的職事是定罪的職事,是屬死的職事。然而,保羅的職事是稱義的職事,是屬靈的職事。我不知道摩西是不是喜歡保羅用稱義和屬靈的職事,與定罪和屬死的職事作對比。保羅寫林後三章的時候,用了『大膽講說』(12)一詞。他大膽指出,他職事的榮光比摩西的更大。保羅說:『若是定罪的職事有榮光,那稱義的職事,榮光就越發大了。』(9。)我們由出埃及記三十四章二十九至三十五節得知,摩西的面皮發了光。雖然保羅的臉沒有這樣發光,但他經歷一種裏面的發光,就是他靈中的發光。在摩西和保羅身上,有兩種不同的發光:外面臉上的發光,和裏面靈中的發光。今天所有相信基督的人,都有裏面的發光。但有一天,主來的時候,我們要改變,也要有外面的發光。那時,不光我們的臉,連我們的全身都要發光。 有些系統神學家不看重摩西職事的價值。即使保羅說到摩西的職事是定罪和屬死的職事,他也承認這個職事是有榮光的。三千多年以前,地上有一個人,他的面容因神的榮耀而發光。這是一件非常有意義的事,我們絕不該輕看。我們必須和保羅一同承認,定罪和屬死的職事的確是榮耀的。這個榮光是絕頂美妙的事實,是不容爭辯的。我們可能很輕率地說,新約的信徒有裏面的榮光,而摩西只有外面的榮光。但實際上,有些基督徒只有道理上的榮光,在經歷中並沒有。他們可以宣稱是新約的信徒,有裏面的榮光,但實際上這榮光在那裏呢?按經歷說,他們的榮光微乎其微。不錯,摩西的榮光是外面的,但我們仍然應當寶貴它。 保羅在林後三章的話,可視為出埃及記三十四章二十九至三十五節的註解。出埃及記三十四章僅僅告訴我們,摩西的面皮發了光,沒有說,摩西的面容發出榮光。但在林後三章,保羅解釋出埃及記三十四章說,摩西的臉上發光,就是定罪和屬死職事的榮光。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