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篇 神的要求和法老的抗拒(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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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篇 神的要求和法老的抗拒(二) 出埃及記是一本圖畫的書,不是一本哲學的書。出埃及記頭一段的圖畫描繪出在撒但霸佔下的世界生活。藉著這些圖畫暴露了這種生活的本質。在這卷書中的圖畫也揭示了神對祂子民心頭的願望。神對法老說:『容我的百姓去,在曠野向我守節。』(五1。)神的百姓已落在撒但霸佔下的世俗生活裏。正如出埃及記所啟示的,神將他們從埃及拯救出來,並領他們進入曠野,到達山上,在那裏他們得著一個屬天的異象,就是神在地上之居所的樣式。神要帳幕作祂的居所。這是祂心頭的願望。 為了暴露在法老霸佔下世界生活的真實光景,出埃及記描述了在耶和華和法老之間的十二次衝突。在第一次衝突中沒有神蹟、災害,或審判。只有耶和華和法老之間的談判。神要求法老容祂的百姓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向祂守節。但法老拒絕承認耶和華,也不聽祂的要求。 在第二次衝突中有一個神蹟,但沒有災害;有暴露,但沒有審判。在七章九節耶和華說:『法老若對你們說,你們行件奇事罷,你就吩咐亞倫說,把杖丟在法老面前,使杖變作蛇。』這個神蹟的目的是在暴露世界生活的真實光景。故此,第二次衝突有暴露,但不含審判。 頭兩次衝突以後,災害開始臨到法老和他的百姓身上。出埃及記有兩組十項:臨到埃及人的十災,和賜給神百姓的十誡。十災可以分為四類。第一組包括血災、蛙災、和虱災;第二組包括蠅災、畜疫之災、和瘡災;第三組包括雹災、蝗災、和黑暗之災;最後是擊殺長子之災。每一次的災害都比前一次更為嚴重。第一組的災害很麻煩,但它們沒有損傷。第二組的災害對牲畜和人都造成損害。第三組的災害毀壞了環境,最後一組的災害了結了世界的生命。在末了一次災害中,凡在埃及地的長子,從法老直到婢女所有的長子都死了。(十一5。) 在啟示錄十六章我們看見神要降在地上的末了七災,就是將近大災難的末期所要臨到的災害。這七災是『盛神大怒的七碗』。(啟十六1。)啟示錄中的七災,在許多方面與出埃及記的十災類似。藉著十災,神能使祂的選民離開埃及。在大災難期間,七災使神的百姓最後一次離開世界。在這世代的末了,大多數神的百姓仍在埃及,就是在世界裏。在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時代不需要出埃及。照樣,末期的得勝者也不需要出埃及。因此,他們將在大災難之前被提。然而,大多數的基督徒需要出來。藉著末了的七災,神要將祂的百姓從世界裏帶出來。 二 第二次衝突 (一)在神的一面 現在讓我們來看耶和華與法老之間的第二次衝突。(七8~14。)出埃及記七章十節說:『摩西、亞倫進去見法老,就照耶和華所吩咐的行,亞倫把杖丟在法老和臣僕面前,杖就變作蛇。』這個神蹟的意義是在揭露此事實:法老和他臣僕的生命是在撒但霸佔的手下,他們在埃及的生活乃在那惡者僭奪和霸佔之下。我懷疑法老和他臣僕會了解這事的意義。法老和他的百姓倚靠埃及的天然資源,尤其是尼羅河的豐富出產。這出產就是他們的『杖』,這杖實際上是一條蛇─那惡者。在神眼中,法老和埃及人是倚靠撒但,並且生活在撒但霸佔的手下。 這個暴露並非懲罰,而是表明神的憐憫。神在祂的憐憫裏暴露埃及生活的真相。祂要埃及人知道,他們所倚靠的一切都是出於撒但。在這個暴露裏,神的心意是要使他們棄絕那樣的生活。今天的原則也是一樣。當神臨到我們時,祂不是先懲罰己、肉體,或舊人。因祂的憐憫,神首先暴露我們墮落生命的撒但性情。 (二)在法老的一面 法老召了術士來,用他們的杖作了亞倫所作同樣的事。(七11。)十二節說:『他們各人丟下自己的杖,杖就變作蛇,但亞倫的杖吞了他們的杖。』多年前,我懷疑為甚麼埃及的術士能作亞倫所作同樣的事。我為此求問主並對祂說,我不了解這樣的事為甚麼會發生。我們在傳福音時也許會遇見類似的情形。我們可以將今天世界上的哲學家比作那些術士。這些哲學家所教導的也許和我們所傳的福音類似,我們暴露墮落人類生活的本質,他們也作同樣的事。我們說到在世界裏生活受霸佔,他們也這樣說。然而,正如亞倫的杖吞了埃及術士的杖,照樣,福音的傳揚也吞下了今天哲學的教訓。 我們在中國傳福音時,多次經歷到這事,那裏有許多『術士』,或是哲學教師。這些哲學家的某些教導與聖經中的一些教導幾乎相同。例如,聖經教導我們不該愛世界,有些中國的哲學家也教導同樣的事。然而,在我們的傳福音裏,亞倫的杖吞了『術士』的杖。有時候來自大專學校的哲學家,參加我們的福音聚會。我們沒有因他們在場而被嚇住,反而呼求主,求祂來對付這些人。祂顯明了祂的智慧,我們看見福音吞下了哲學家的教訓。 福音吞下了世界所有的哲學。你傳福音時不要受威嚇,也不要灰心。反之,要相信你的杖將吞滅哲學的杖。沒有甚麼能勝過福音。雖然福音不是哲學,卻沒有甚麼比福音更哲學的。故此,福音能吞下世上哲學家的杖。 (三)結果 在十三和十四節我們看見第二次衝突的結果。十三節說:『法老心裏剛硬,不肯聽從摩西、亞倫。』大多數的聖經版本是說使法老的心剛硬。但這不是這裏的意思。這樣的繙譯暗指法老的心可能是柔軟的,但它變得剛硬了。但法老的心從起初就是剛硬的。達秘說本節中『剛硬』的希伯來字意思是頑梗。因為法老的心是頑梗的,它無法改變。第二次的衝突暴露了法老內心的剛硬。 這次衝突進一步的結果是法老不容以色列人去。(14。)神第一次來時,法老不肯聽從祂的話。這一次法老不肯聽從神的要求,甚至在神暴露了撒但之下世界生活的本質以後,也是如此。這迫使神在第三次的衝突中更嚴厲地對付法老。 三 第三次衝突 (一)時間和地點 這次衝突發生在尼羅河邊的一個早晨。(七15。)其它兩次衝突也是在清晨發生的。(八20,九13。)法老也許下到河邊休閒一下,享受快樂和悠閒。但他的休閒因摩西和亞倫的在場而受到攪擾。神吩咐他們帶著神的要求再次面對法老。神的心意是要使法老知道這不是休閒的時候,反之,它是埃及生活的本質被暴露的時候。法老必須看見,在埃及的生活不是安息和享受的生活,而是流血的生活。今天我們有時候也需要到世人享樂的地方去,向他們揭露這件事實:世界所有的歡娛和享樂,結局都是死亡。 (二)在神的一面 1 要求法老容祂的百姓去 摩西和亞倫重複他們先前所作同樣的要求:『容我的百姓去,好在曠野事奉我。』(七16。)這次神的要求以第一樣災害為後盾。 2 使法老知道祂是耶和華 摩西和亞倫代表耶和華對法老說:『我要用我手裏的杖擊打河中的水,水就變作血,因此,你必知道我是耶和華。』(七17。)因為神是耶和華,無論祂說甚麼,都必成就。耶和華說過:『容我的百姓去』。儘管法老會抗拒這話,至終他將被征服,並知道神是耶和華。 3 擊打河水 根據十九節,亞倫要把杖伸在『埃及所有的水以上,就是在他們的江、河、池、塘以上,叫水都變作血;在埃及遍地,…都必有血。』亞倫這樣作了。在埃及遍地的水,甚至在木器和石器中的水,都變作血了。因為尼羅河裏的水變作血,河裏的魚死了,河也腥臭了,埃及人就不能喫這河裏的水。(21。)埃及人在河的兩邊挖地,要得水喝。也許他們一發現水,那水就立刻變作血。 第一樣災害完全指明,埃及的生活,就是世界的生活,結局沒有別的,只有死亡。無論世界的水在那裏,在河裏、池塘中、或器皿中,結局都是死亡。這災害是懲罰並敗壞埃及生活的開始。神這樣開始來毀壞屬世的享樂生活。倘若我們了解這災害的意義,我們就知道在神審判的忿怒下,世界生活的結局就是死亡。 我們中間許多人經歷過這事。當我們正沉迷於某種屬世的享樂中,突然水變作血了。這是一種懲罰和暴露。藉著那樣的暴露,我們看見屬世的娛樂和消遣並非真正的享樂,而是帶進死亡的享樂。在神眼中,埃及的水全然不是水;它們是血。藉著使世界的水變作血,神暴露了屬世享樂的真相。祂揭露了世界上的人正在飲血的事實。根據啟示錄十六章,接近大災難的末期,神要再一次將世界的水變作血。這血代表死亡,就是罪惡生活的結果。 我們已指出持續了七天(七25)的第一樣災害,暴露出埃及的生活。如果埃及人悔改了,這個暴露對他們就不是一種懲罰。但因為他們不悔改,它就成了一種懲罰。今天在傳福音的事上,原則也是一樣。倘若罪人接受福音的話,這話就僅僅暴露他們。倘若他們不接受,這話對他們就是審判的話。主耶穌親自指出,那些不領受祂話的人,要受他們所棄絕之話的審判。(約十二48。) 第一樣災害啟示神是憐憫且有智慧的。在這次災害中祂沒有殺死埃及人。祂只是把水變作血,為要警告並暴露他們。祂沒有作甚麼來直接傷害他們。如果法老接受了這個暴露,這暴露對他就是憐憫。但因著他拒絕了它,這暴露反倒成了審判。神對待人並非不恩慈。相反的,祂是智慧的並富有憐憫。所以,在第一樣災害的審判裏,有一個憐憫的警告。 4 使埃及人知道他們屬世供應和享受的結局乃是死亡 第一樣災害的目的,在使埃及人知道他們屬世供應和享受的結局乃是死亡。血所表徵的死亡揭示了世界生活的本質和意義。 (三)在法老的一面 埃及的術士又一次能用他們的邪術,行摩西和亞倫用杖所行的事。然而,儘管他們能帶來血,他們卻不能避免它。今天世界上的哲學家,能揭露世界的生活實際上就是死亡,但他們沒有法子挪去死亡。只有福音能作這事。 (四)結果 第三次衝突的結果是法老剛硬的心再次被暴露。他又不肯聽從摩西和亞倫。二十三節說:『法老轉身進宮,也不把這事放在心上。』因為法老是頑梗的,他無心為著神的要求。這使第二樣災害必須臨到埃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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